大悟:“糟了,咱们被骗了,马背上没人。”
众侍卫领悟过来,对着小白马一顿攒射,小白马倒地不起。
熊都冲到跟前一望,果然无人,气得破口大骂,“风筝,敢耍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追,掉头,继续追……”
************
风筝一路直奔东南而行,半路居然遇到一个有着二百多人的中原商队。
突厥与中原虽然打仗,但暗中却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双方都不为难经商的商队。
中原人喜欢突厥人的皮草,突厥人喜欢中原人的各种轻工业品,灵巧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东西是突厥人所不能创造的,所以,除了少数不讲道理、蛮横的部落,比如鄂步族,是不是为难商队的,最多让他们多出一过路费而已。
风筝看着中原商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半路遇到一处丛林,躲进去,再出来时,模样却全变了,以前生得灵秀野蛮,但现在看起来温柔腼腆,模样、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衣服也换成了中原的服饰,脸颊饱满,鼻子也不再显得尖翘,除了眸子里隐藏着一的淡蓝,就与寻常中原女子无意——好高明的易容术,几乎与小道童一样出色。
风筝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凑进商队,找到前面的女主事人,编瞎话,言明自己也是来突厥经商的,只是商队其他人都被野蛮的部族杀死了,只有她一人跑出来,迷了路,希望能与他们一同回去。
中原人在外,总是很团结,而且风筝这副打扮温柔乖巧,很讨那几个男掌柜的欢心,就把她留下来。
风筝极为开心。
如此一来,不仅有了伴,一路上不寂寞,还能躲得过熊都的追踪,真是一石双鸟的好计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