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的夕阳余辉下,一个梳着可爱马尾的小女孩蹦跳着爬上熟悉的楼层,房门的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原来妈妈在,小女孩开心的想着,当她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房门,刚要开口,突然被门缝里看到的一幕给惊呆了。一个年纪很大的陌生伯伯把妈妈压在饭桌上,两个人的下半身紧紧的贴在一起,妈妈的绿裙子翻在腰间,白色的裤衩像块破布似的挂在小腿的脚踝上。
“不要,不要。”
妈妈哭喊着,哀求着,往日漂亮的脸蛋扭成一团。可不管她怎么扭动脖子和腰肢,还是摆脱不了男人的侵袭。
男人前后摇动着屁股,一个粗大黝黑的棒子在妈妈雪白的屁股间闪现着。小女孩用手捂着张开的小嘴,被吓坏的她转身跑下楼去,走廊里的风重新把门关了起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而小女孩拼命的向前跑着,仿佛身后有一个吃人的魔鬼在追逐着她。
“呼呼……”
陆思云猛地睁开眼睛,xiōng口快速的上下起伏,微张的小口喘个不停。她用手掌抚过额头,擦去满头的汗水,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告诉自己,陆思云,这是个梦,只是个梦。接着翻了个身,用被子把自己紧紧的裹住。
又是这个梦,这个噩梦已经伴随了她许多年,每当她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的时候,它总是出来提醒她,其实过往的时光,是不可能改变的。
她翻了几个身,还是睡不着。瞥了一眼窗外,东方微微露出了鱼肚白,用手从枕头边拿出手表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六。女孩轻叹了一口气,她一向少眠,和可以睡的雷打不动的妹妹根本不能比,现在醒过来,就别想再睡了。
侧卧在床面上,摊开的掌心,其中的手表制作精美,杏核大小的心型表壳发出淡金色的金属光泽。这是妈妈去瑞士参加活动时特意买给她的大学礼物,凝神注视了一会不停旋转的秒针,思云把它握在掌中,按在自己的心口。
女孩在心中默默的向天祈祷,愿妈妈能平安无事,顺利康复。
和陆思云在同寝的陈欣欣正睡的迷迷糊糊,一边梦呓着,“我要减肥,我要一百斤。”
一边翻过身来。半睡半醒的扫了一眼对面,借着微亮的晨光,看到对面纱帐里的思云正跪坐在床上,视线中的她双手从头脱去吊带睡衣。从侧后看去,修长颈项下是蝴蝶翼扇般微微凸起的肩胛骨,中间是一道优美白皙的脊沟,蜿蜒而下。
纤细的腰肢好像只有两手并拢的宽度,盈盈一握。下面是饱满的圆臀,在腰下突然隆起,好似一枚甜美香脆的大鸭梨,紧绷的皮肤好像马上要裂开迸出汁水。
压在臀下的双脚只露出十颗橘红色指肚儿,煞是小巧可爱。
她从头上脱掉睡衣,放在一边,脱衣时被带起的长发像瀑布似的落下,如云的青丝柔顺的洒在背后,遮掩住了嫩白的肌肤。陈欣欣无奈的舒了口气,转身继续寻周公下棋去了。
思云扣好内衣的肩带,掀开纱帐的一角,小心的爬下床去洗漱,尽量不发出响动。她住的这个房间在宿舍的五楼,四个女孩的床位都在上铺,下面是书桌和衣柜。陆思云的床位在里侧西边,卫生间里配有热水器和空调,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床头角和衣柜边都挂着各式可爱的饰品和娃娃,窗口还系着一条紫色的风铃,微风拂过,铃声悦耳。
陆思云轻轻的在衣柜里翻出合适的衣着换上,用书架抽出了本《新小说刍议》夹在腋下,背起随身的小包,悄悄的走出了房间。
东都大学位于东都市中心的西南方向,经过百年的发展,主校区的面积已经超过二千公亩,其间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一应俱全,还有广大的绿地和水面供师生休闲放松。
东大的宿舍楼的命名非常有趣,分别是用中土的名山大川作为名号,像陆思云居住的宿舍楼就叫做恒山居,周围分别是泰山居,华山居,衡山居,嵩山居。
所有这些宿舍楼都是女生寝室,所以也有男生戏称这里是香山居。
就在这片宿舍楼的后面不远,就是一座规模不大,但是修建精美的花园,东大人都称这里为常园。因为东大最受人尊敬的老校长许万常先生的骨灰就埋在这座园中,老先生要以这样的方式来守护他毕生心血凝结成的学校。
也因为这样,这座女生宿舍后面如此好的约会场所,却没有成为东大情侣们花前月下之处。传说中要是有哪对情侣在这里牵手相拥,耳边就会听到一个慈祥老人的谆谆之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所以,极少会有学生在这里谈情说爱,虽说传说不一定可信,但是这也成了学生们对老校长的一种尊敬之意,毕竟先生还是希望学生以学业为重,勿要分心。
再者说,东大院内有更好纳凉赏景之处。它就在学校的最南侧,一个占地四十亩的小湖就坐落在这里。它周围建有传统风格的亭台楼阁,是座标准的江南园林。
原本这里是前朝扬州知府林安的别业,庭院精美,环境幽静,又毗邻东大。
民国的时候着名侨领陈家康先生出资30万银元买下,送给东大师生课余休息,陶冶情Cāo。为此当时的许老校长做长诗答谢,一时传为全国皆知的佳话,要知道在当时的东都,三千银元就可以置下一套房产喽。
在东都的夏天,只要太阳跃出东海水面,那么气温就会急速的上升,哪怕是清晨也会让人挥汗如雨。但在东大的校园里,道路的两侧遍布高大的榕树和梧桐,陆思云走到楼后的常园中,丝毫没有感到太阳的火热。
园中已经有了很多来早读的学生,外语的奇异字符和字正腔圆的汉语交织在一起,真给人一种学风浓郁的感觉。
陆思云并不是常来这里,只是在早上失眠的情况下,偶尔会来这里看看书,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园中的位置大都被占住了,她只得在园子边缘寻了个石凳子坐下。
翻开带来的爱书,借着新一天初生的阳光,认真的看了起来。这本《新小说刍议》正是许万常先生的作品,他在那个新旧文学交替的时代,大力主张推广新文学,致力于新生的白话文小说研究工作,努力的把传统文学和西洋写作方法结合起来,开创了一个新的文学时代。
自小喜欢文学的思云,从高中开始就很崇拜许先生的才华和为人风骨,高一的时候就曾经偷偷的跑来东大,躲在角落里读先生的小说《朝阳暮雨》直到天黑才想起忘了回家,害的陆志远全城搜索,差报警寻人。
就在思云看的入神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轻唤“思云同学,这么早就来读书啊。”
女孩转头一看,原来是周明。他穿着蓝色的背心和短裤,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上挂满了汗珠,还不时有大粒的滚落下来。年轻帅气的脸庞扬起了爽朗的笑容,脖子上挂一条白色的毛巾。
“哦,是周学长啊。”
思云礼貌的起身答话,“你在晨练?”
“恩,早上起来不运动下,身上就不舒服。”
周明一边拿下毛巾擦着汗水,一边偷偷的上下打量着思云。
今天的东大校花上身穿了一件米色的真丝雪纺上衫,两条荷叶边恰好围在领口和衣摆处,稍微遮挡了少女饱满的rǔ峰,而凸显了窈窕的腰身,高贵大方中带出一女孩的可爱,下身一条过膝的纯白七分裤,露出笔直纤细的小腿,腿上的皮肤白皙诱人,脚下配上一双坡跟的露趾凉鞋,秀气的脚尖微微的露出,可爱中流露出一丝性感。
“思云同学每天都来晨读?”
周明不知觉的有些失神,当他发现后,忙找话题来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