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死活!”
赫尔曼很快在心头为这小子下了一个结论。转头对那一脸横肉的低级士官道,“霍普,这小子就交给你了。”
“是!大人!”霍普一声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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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诺率军离开和三大训练营学员报到结束,慕尼城,又恢复了往日的景象。
北门口,每天依旧有变卖了家产的人们赶着马车牛车离开,去往更北方的城市避难。而南门外,依旧有络绎不绝的难民从南方而来。车轱辘的声音,从早到晚就没有停歇过。尤其是几条主路上,更是车水马龙,喧闹不堪。
城中的人们,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能离开这里的,毕竟只是少数。而更多的人,只能沿着固有的轨迹继续生活。
铁匠依旧在汗流浃背的挥舞着铁锤,小贩依旧在大声吆喝着兜售货物,农夫们在地里辛勤的劳作,佣兵们在跟雇主讨价还价,牧师们在诵经祈祷,屠夫在宰猪杀羊,厨师在热气蒸腾的炉灶忙碌……
表面看去,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唯一提醒着人们变化的,就是驻守部队,全换了新面孔。
无论是往来进出军营的骑士,城门口的卫兵,城墙上的守卫,还是大街上的巡逻队,都已经不再是大家熟悉的慕尼城卫队。
这些新的守卫者,都来自于各大领主麾下的私兵。来得早的,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来得晚的,抵达慕尼城也不过几天。
慕尼城卫队还在的时候,这些贵族私兵,都分散在城内外的其他军营当中接受训练。而随着慕尼城卫队的离开,城防任务,就只能交由他们接手。
大家听说,留守的尤金将军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贵族私兵们捏合到一起,组建一支联合军队。这支军队,将作为防御部队和预备部队。一方面准备着增援前线,而另一方面,也预备这在前线有什么闪失的情况下,构筑最后的防线。
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贵族的私兵是什么水平。
若是领主是一位遵循传统,道德高尚的上等人,那么,他们麾下的士兵多少还能指望一下。而若是领主本身就是个该死的混蛋,为非作歹名声恶劣的下流胚子。那他们麾下的士兵也好不到哪里去。
况且,大部分贵族私兵平日里都是干干征税,守门和维护地方治安这类的工作,缺乏严格的训练。而在来到慕尼城的队伍中,有许多人甚至是临时征召的农夫和手工业者,除了锄头。菜刀,铁锤或木锯之外,从来没摸过武器。这样的一拨人,打打顺风仗或许还行,若是遭遇逆境,只怕立刻就成一盘散沙。
除此之外,领主们也并非都是一条心。
他们虽然同属于阿道夫大公麾下,但彼此之间,因为领地和利益纠葛。更多的却是勾心斗角。许多家族之间,甚至是延续多年的世仇。平常或相隔遥远,或有阿道夫大公镇压,都还算好。此番在这种情形下见了面,不打起来已经算克制的了,谁还指望他们放下成见通力合作?
唯一能够让人多上几分希望的,就只是六千多名三大训练营的未来骑士。
呜!清晨,随着南门大营塔楼上的卫兵。吹响一声长长的角号,大营沉重的木门。在十二名士兵的合力推动下,缓缓开启。
数十名巡逻队士兵,全副武装,手执长矛,飞快地跑出营门。
在这些士兵的吆喝和驱赶下,牵着骆驼的商人。赶着装满刚刚屠宰的牲畜的屠夫,叫卖的小商贩,坐在马车上的绅士和夫人小姐,还有那些昂首阔步的佣兵们,全都飞快地闪避到路边。
“出来了。出来了。”
被赶开的人们,不但没有任何的抱怨,反倒兴奋地窃窃私语。
片刻之后,一阵马蹄声,从军营中传来。数十名鲜衣怒马的骑士,在手执长条枪旗的扈从护卫下,飞驰而出。雄峻的战马,长蹄交错,此起彼伏,在营门前一拐弯,顺着长街,向南城门奔去。
骑士当中,几张年轻的面孔分外引人注意。
“快看,是第二训练营的巴诺夫。听说,他已经快晋升公正骑士了。”
“兰奇,是兰奇。天啦,你们看,他居然是在长骑士的队伍里。”
“这有什么奇怪的!兰奇可是公正四星骑士!而且,我听说,这次跟随兰奇入营的四位扈从骑士,也都是公正骑士。你们想想看,论身份,天赋,地位和实力,他进长骑士,那还不是天经地义?!”
“是啊,这帮小子可不得了。听说在入营接受的实战测试中,他们的表现让法诺将军都赞不绝口!进长骑士,人家凭的可是不折不扣的实力!”
在人们敬畏的目光和兴奋的议论中,骑士队飞驰而过。队中的年轻骑士们目光坚毅,腰板笔直。英俊的相貌,配上一身漂亮的魔纹铠甲,简直光芒夺目,只是短短一瞬间,就不知闯入了多少怀春少女的梦中。
为了一睹长骑士们和这些明星学员的风采,清晨的南门大街,已经是人满为患。不光是路边的酒馆和露天咖啡店挤满了人,就连两侧的天台上,也满是举着花伞,叽叽喳喳欢呼雀跃的姑娘们小姐们。
而少有的几栋可以看见军营内部训练场的小楼,也早被人包了下来。若是哪家的少爷小姐在这几栋小楼里有那么一个小阳台,可是朋友圈子里所有人都争相巴结讨好的对象。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此刻,在一间墙上涂着白漆,窗户和门口栅栏都爬满了常青藤的雅致旅店二楼,就有几位贵族子弟正兴奋地看着楼下“哒哒哒”踏着石板街道奔腾而过的铁流,议论纷纷。
“兰奇所在的,是第一骑士大队吧?”一个脸上带着一小雀斑,相貌可爱的女孩,兴奋地趴在阳台栏杆上,扭头冲同伴问道。
“是,”一个穿着蓝色长衣,脸上总是带着一丝笑容的青年头道,“这是第一骑士大队的第一中队,第一小队。就是在长骑士里面,也只有最优秀最高贵的骑士,才能被选入这个小队。”
“真的吗?”女孩兴奋地一拍手,闪着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骑士队列中的兰奇,一阵痴迷,“他好厉害啊。”
看到女孩的模样。在场的七八个年轻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小姐,可是兰奇的第一号倾慕者。
“不许笑我,”女孩有些脸红,回头嗔了一声。又飞快地扭过头去,一直目送兰奇的身影转过街角。
“兰奇的确不错。”那青年微笑着道,“看见兰奇的臂章了吗?”
“臂章?”女孩睁大了眼睛,“你是说外套上绣的那个,有卢利安火蜂纹章,骑士盾和金星的哪个吗?”
女孩口中的臂章,在场的同伴也都有注意。此刻听青年的话,似乎其中还有学问,顿时好奇起来。纷纷围在青年的身旁。
“六千多名学员。能得到这个臂章的,只有六十七个,”青年解释道,“入营的时候,军中会根据他们的身份,实力和实战测试成绩,为他们排名。这六十七个人,都是三大训练营的天才。属于第一序列。”
“哦?”女孩一脸迷糊地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青年笑道,“骑士学员现在没有军衔,也没有官职。这颗金星,就是他们的地位标志。拥有金星的学员,拥有长骑士和中级军官的特权,无论是宿舍。伙食还是训练条件,给他们的都是最好的……”
说着,他微微一扬眉,“……这可是所有学员梦寐以求的目标。”
“是这样啊,”旁边的一个瘦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