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各为铢者,谓石、钧、斤、两
积铢除实,又以石、钧、斤、两积铢除法,余各为铢,即合所问。〕
今有出钱一万三千九百七十,买丝一石二钧二十八斤三两五铢。欲其贵贱铢
率之,问各几何?答曰:其一钧二十斤六两十一铢,五铢一钱;其一石一钧七斤
一十二两一十八铢,六铢一钱。
今有出钱六百二十,买羽二千一百翭。
〔翭,羽本也。数羽称其本,犹数草木称其根株。〕
欲其贵贱率之,问各几何?答曰:其一千一百四十翭,三翭一钱;
其九百六十翭,四翭钱。
今有出钱九百八十,买矢榦五千八百二十枚。欲其贵贱率之,问各几何?答
曰:其三百枚,五枚一钱;其五千五百二十枚,六枚一钱。
反其率术曰:以钱数为法,所率为实,实如法而一。不满法者,反以实减
法。法少实多。二物各以所得多少之数乘法、实,即物数。
〔按:其率:出钱六百二十,买羽二千一百翭。反之,当二百四十钱,
一钱翭;其三百八十钱,一钱三翭。是钱有二价,物有贵贱。故以羽乘
钱,反其率也。
淳风等按:其率者,钱多物少;反其率知,钱少物多;多少相反,故曰反其
率也。其率者,以物数为法,钱数为实。反之知,以钱数为法,物数为实。不满
法知,实余也。当以余物化为钱矣。法为凡钱,而今以化钱减之,故以实减法。
法少知,经分之所得,故曰法少;实多者,余分之所益,故曰实多。乘实宜以多,
乘法宜以少,故曰各以其所得多少之数乘法、实,即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