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之凡行。又以十五日乘益疾里数,加良马初日之
行。以乘日分子,如日分母而一。所得,加前良马凡行里数,即得。其不尽而命
分。求驽马行者:以十四乘半里,又半之,以减驽马初日之行里数,以乘十五日,
得驽马十五日之凡行。又以十五日乘半里,以减驽马初日之行,余,以乘日分子,
如日分母而一。所得,加前里,即驽马定行里数。其奇半里者,为半法。以半法
增残分,即得。其不尽者而命分。
〔按:“令十五日,不足三百三十七里半”者,据良马十五日凡行四千二百
六十里,除先去齐三千里,定还迎驽马一千二百六十里;驽马十五日凡行一千四
百二里半,并良、驽二马所行,得二千六百六十二里半。课于三千里,少三百三
十七里半。故曰不足。“令之十六日,多一百四十里”者,据良马十六日凡行四
千六百四十八里;除先去齐三千里,定还迎驽马一千六百四十八里,驽马十六日
凡行一千四百九十二里。并良、驽二马所行,得三千一百四十里。课于三千里,
余有一百四十里。故谓之多也。以盈不足之,实如法而一,得日数者,即设差不
盈不朒之正数。以二马初日所行里乘十五日,为一十五日平行数。求初末益疾
减迟之数者,并一与十四,以十四乘而半之,为中平之积。又令益疾减迟里数乘
之,各为减益之中平里。故各减益平行数,得一十五日定行里。若求后一日,以
十六日之定行里数乘日分子,如日分母而一,各得日分子之定行里数。故各并十
五日定行里,即得。其驽马奇半里者,法为全里之分,故破半里为半法,以增残
分,即合所问也。〕
今有人持钱之蜀贾,利十,三。初返归一万四千,次返归一万三千,次返归
一万二千,次返归一万一千,后返归一万。凡五返归钱,本利俱尽。问本持钱及
利各几何?答曰:本三万四百六十八钱三十七万一千二百九十三分钱之八万四千
八百七十六。利二万九千五百三十一钱三十七万一千二百九十三分钱之二十八万
六千四百一十七。
术曰:假令本钱三万,不足一千七百三十八钱半;令之四万,多三万五千三
百九十钱八分。
〔按:假令本钱三万,并利为三万九千;除初返归留,余,加利为三万二千
五百;除二返归留,余,又加利为二万五千三百五十;除第三返归留,余,又加
利为一万七千三百五十五;除第四返归留,余,又加利为八千二百六十一钱半;
除第五返归留,合一万钱,不足一千七百三十八钱半。若使本钱四万,并利为五
万二千;除初返归留,余,加利为四万九千四百;除第二返归留,余,又加利为
四万七千三百二十;除第三返归留,余,又加利为四万五千九百一十六;除第四
返归留,余,又加利为四万五千三百九十钱八分;除第五返归留,合一万,余三
万五千三百九十钱八分,故曰多。
又术:置后返归一万,以十乘之,十三而一,即后所持之本。加一万一千,
又以十乘之,十三而一,即第四返之本。加一万二千,又以十乘之,十三而一,
即第三返之本。加一万三千,又以十乘之,十三而一,即第二返之本。加一万四
千,又以十乘之,十三而一,即初持之本。并五返之钱以减之,即利也。〕
今有垣厚五尺,两鼠对穿。大鼠日一尺,小鼠亦日一尺。大鼠日自倍,小鼠
日自半。问几何日相逢?各穿几何?答曰:二日一十七分日之二。大鼠穿三尺四
寸十七分寸之一十二,小鼠穿一尺五寸十七分寸之五。
术曰:假令二日,不足五寸;令之三日,有余三尺七寸半。
〔大鼠日倍,二日合穿三尺;小鼠日自半,合穿一尺五寸;并大鼠所穿,合
四尺五寸。课于垣厚五尺,是为不足五寸。令之三日,大鼠穿得七尺,小鼠穿得
一尺七寸半。并之,以减垣厚五尺,有余三尺七寸半。以盈不足术求之,即得。
以后一日所穿乘日分子,如日分母而一,即各得日分子之中所穿。故各增二日定
穿,即合所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