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赋税,赏赐,上供、军费、国费开支等,最初系官府征召民间工匠到文思院冶铸。由于文思院的工匠工钱较低,手艺高超的工匠往往不肯前去就雇。
于是,在南宋淳熙年间,改由临安的“百姓作匠”或“金银铺户”承揽金银的打造,并规定支应官府差役的金银工匠,要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和两名金银铺主做担保,以防作弊,并负责赔偿责任。
庆元年间还规定今后上贡金银须刻上金银铺名、工匠字号、成色等,这样既可保证质量,又可提高黄金货币信誉,稳定金融市场。据数据记载,在南宋中后期,一两黄金约等价24000枚铜钱,可见价值之高昂。
箱子里的金铤不多,就只有三个,三个金铤全都线条优美,金色灿烂,把手沉稳。铤正面中间处戳印制作者以及重量等铭文。
这三个金铤,其中一个为十五两,另外两个都是十两,宋制一市斤为640克,一市斤有16两,所以宋代的一亮为今天的40克。简单计算一下,就知道这三枚金铤大致的重量。
虽说宋代那会的黄金肯定达不到纯金的地步,但这样的金铤比较稀少,又是文物,以市场价值来算,肯定要比现在的千足金贵。而箱子中银铤的价值,同样也是如此。
楚琛觉得,这对他来说也算是意外的补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