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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买下我的爱情】(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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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就好像我们是真正的情侣一样。

我收好钱包,主动地牵起她的手,看到她微微一愣,旋即又灿烂地笑了。

我牵着她走到捷运站口,那个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她刚好挂下电话,所以我就得放开我的手,我把手插在牛仔裤后面的口袋,

手里还有她的余温。

「那﹍﹍就拜拜罗?」我说。

她大叫:「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我看向她,不懂她的意思。难道她要我付钱?

「你不想留你的手机号码给我?」她受伤地问。

我笑了,天地又开始转动,我飞快地说了我的号码。

她急了:「哪有人说这么快的啦!再说一次!再说一次!」我咧开嘴,抢过

她那只彩色的、可爱的PHS,哔哔哔地打下我的号码,然后给自己打了个电话,

看到手机上的萤幕:「搞定!」她也笑了:「你怎么那么聪明?」

「所以你从今天要开始崇拜我。」我得意地说。

「是!」她很有元气地回答,把夏天突然带回来了。

从此之后,我就过着四季不分的日子。

圣诞节,我跟她在台北市阳明山横冲直撞,不过掌握方向盘的是她不是我。

那天,我过得像在夏天里吃麻辣锅那样。在那夜,她冰凉的肌肤才带给我秋日的

凉爽。

所以后来人家问我,圣诞节在哪里过,我就答:「不是在冬天过的。」这句

话听得每个人一头雾水,知道我跟悠悠分手的人就说我被抛弃得疯了,不知道的

人就感觉我好像另结新欢了。所以办公室里大家一个闲话家常过一个,每个人看

我的眼光都暧昧至极。

过年,我跟她去了垦丁,她的家人跟我的家人都喜欢打麻将,就我跟她不喜

欢,所以,跟家人请了假,飙到垦丁去过暑假。咏麒有一双修长的腿,黑色的泳

装把她的身材显露无遗。

那天,在南台湾的艳阳下,她绑了条波西米亚的丝巾,大大的复古眼镜,躺

在沙滩上喝着矿泉水,我从没看过比她更会享受的女人。

办公室的人又问我,过年去哪里,我又说是在夏天过的,他们又觉得我不仅

疯了,也傻了。可是,我们之间的激情又有谁懂呢?拥有一个带给你无限激情的

女人,活该是要疯疯癫癫傻傻的。

元宵,我跟她去看了全台北市的花灯,最令我惊喜的,是她在她的小房间里

自己做的HelloKitty花灯,她那个小白痴,把HelloKitty

做得跟只Snoopy差不多,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办到的!

我抱回她:「你这笨蛋!如果被坏人或是色老头拉走怎么办?」「我知道你

会来救我。」她这样说。

「放屁!」我又笑:「我又不认识你,怎么会去救你?」「我就相信你会!」

她又趴起来:「你会不会?你说嘛,你会不会?」「好了好了。」我又抱回她:

「你不要再这样乱动,这样很容易擦枪走火。」「什么擦枪走火?」她娇笑:

「白痴!老实说,你到底跟悠悠交往多久了?」我想一想:「这不重要。」

「不重要?」

「重要的是,因为她甩了我,我才可以认识你,这才是重要的。」我感到她

在我胸前笑了。

「我从不留恋过去,你知道。」我徐徐地说:「只要我对得起自己,对得起

当时在交往的人,过去发生过什么,对现在的我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与其想念

过往,我还比较愿意计画一下未来!」

她又趴起来:「说得好!」我看着她,在黑暗中,点点蠋火,把她细致的脸

印得深深浅浅,她嘴边的笑甜进我的心,害得我心痛。

「你好美。」我用拇指轻轻刷着她的脸。她合起了眼,静静蜷着笑享受我的

抚摸,这个动作太美丽,我等不及再次将她占有,又醉了一次。

冬去春来,等到我看着咏麒换上了无袖上衣,我才发觉我跟她已经交往了有

半年。而跟悠悠,也分手了半年。这半年来,我所知关于悠悠的唯一消息,是从

她的好友之珊那儿听来的。

她在电话中暗示我,悠悠很后悔和我分手,还说很想和我见个面,但我现在

心里只有咏麒,我只想着咏麒的好。和悠悠一样,咏麒也喜欢打电话给我。可是

都算准了时间才打给我,有时候是短短一句话,看她中午可不可以过来找我,或

是晚上又准备了什么节日;要是我出差,她就一定在我洗完澡,要睡觉时打来。

告诉我她今天上了什么、交了什么功课,大四了,也不轻松,可是她的抱怨都是

可爱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无论如何都是可爱的,但悠悠每次的抱怨都让我

头痛欲裂,恨不得速速挂上电话。经过了一些时间,我终于知道,原来我跟悠悠

的冷淡并不是因为工作上的繁忙,而是我下意识在逃避。我不喜欢她对我无穷无

尽的要求,也不喜欢她跟我报告她朋友的男朋友又买了什么礼物。

我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我最重视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我一直觉得,

今晚我送她一颗五克拉的钻石,并不能表示我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男人,而如果我

送不出来,我便是个一无是处的男人。悠悠刚开始也不是这样的。一直到她出社

会,进去大公司上班,她才变得面目全非不不不,也不可以这样说她。这种变化

其实也可以归纳在「成长」的一部份。

以前的悠悠不会这样,那是因为她不懂,现在她懂了,她喜欢了,那就表示

她终于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什么,自己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样。由此可知,她真

正喜欢的,并不是我这一类型的;而我喜欢的,也不是她那一类型的。

我喜欢的,是咏麒那一类的。

有那么一天,咏麒给了我一只跟她一模一样的手机。「这样打比较便宜。」

她说,喝着咖啡欧蕾。

我像看到毒蛇,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那是那只新的阿尔卡特,香港找了方

中信代言的那只,义正辞严地告诉她:「这才可以叫做手机!男人的手机!你要

我拿这只手机在办公室,我会被笑死啦!咏咏!」

她嘴一扁,眼眶就红了:「好,那把它丢了吧!不管人家是打了多少工才买

到的!把它当垃圾一样丢了吧!」我屈服了:「好好好,我用我用,别丢别丢。

你说你去打工?为了买这一只手机给我?」她点点头。

我又高兴又心痛:「傻瓜!我可以自己去买啊!」她笑了:「我喜欢送你礼

物嘛!」

我甜丝丝:「谢谢!下次换我送你罗?」

「不要!」她说:「你工作得那么辛苦,存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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