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厘不爽!
我明白,自己的精神力量,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层次,已经与刚才不可同日而语了!
丹妮的皮靴,正踏在我的脸上。我的手里,在一手拿着一支微冲,另外一只手时在,却晃着那枚恶魔护身符。
我明白了!是丹妮不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办法,把她自己,从绳子的束缚下摆脱出来,然后,她利用我身体里两种力量相互争斗的机会,拿了枚微冲,对磁卡我,然后,再从我身上取走了恶魔护身符。所以,那本来控制我身体的那股混沌之气,忽然失去了护身符的支援,又没有来得及撤走,所以,它觉得自己的力量一下子变小了,便四处逃散了,但又立刻被我丹田里的真气追逐,然后,又被带进了丹田里,被练化成了我丹田里真气的一部分了!
“快起来!别装死!”丹妮喝道。她手里有了一支枪,顿时气壮如牛。
我觉得她是那样的好笑。虽然自己也仍然有着实实在在的危险——这可不是开玩笑,要是她真的忽然开枪,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会把那支微型冲锋枪的几十颗子弹,近距离的泼泻在我的身体上。虽然我的身体够强悍,但毕竟仍然是血肉之向躯!
而且,要是我的身体破碎了,我真的怀疑,自己的灵魂还能不能存在!(很显然,如果水分解成了氢和氧气两种气体,那么,水的属性,根本就不会在氢和氧这两种元素上体现出来!)所以,我不打算冒险,却轻举妄动。如果冒险成功了,那也不算什么,要是失败了,那付出的代价似乎太大了一点!
“快起来!再不起来,我就把你身体扫射成血筛子!”丹妮威胁道:“要是你是死人,那你就不用再起来了!”
我哼了一声,骂道:“你TMD的不把你的臭脚拿开,我怎么起来?”
丹妮得意的一声奸笑,却听话似的把脚分不开,又似乎不甘心,又在我的身体踢了一脚。
我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震惊——我的身体,竟然比以前更是百倍的得心应手。虽然我爬起来的速度很慢,但我已经知道,我能在十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就从地上暴起。而这种运动地能量提供,竟然不是身体里存贮能量。而是由精神提供的!
这是一种全新的方式。我以前一直以为。我的身体的运动,是由肌肉里存贮地能量提供的,所以,它把肌肉里能量消耗完了以后,人会疲劳。在能量重新积聚之前,会失去运动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