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衣吃饭了,我放下纷乱的思绪,开始穿衣
服起床。洗好了脸出来,看到 妈妈已经坐在桌子旁吃饭了。她看到我出来便说,
「晚上别睡太晚,男孩子,早上要早起,别让人催。」接着吃了点饭又说,「对
了,你舅舅一早就走了,他临走时说今天你们会有事情,让你今天别迟到过去。」
我因为昨晚做梦梦到母亲的原因,不敢看她,吃饭时也是坐在离她远一点的
地方在吃着,心不在焉的回答着,「知道了。」
舅舅这几天在侦讯处一直都不见人,现在会有什么事情,我不得而知。不过
好的是,该教林娥的东西我基本上都教完了,他应该不会在去找林娥了。而且经
过昨晚吃饭时家人的态度,他也应该会调整和林娥的关系,不会再去纠缠林娥了
吧。
我胡乱的吃了一些东西,借口不能迟到的原因逃离了母亲的身边, 妈妈没有
看出我的情况,只是临走时,叮嘱我路上小心点。
走出大门,我深呼吸了一口早上的空气,冬天的早晨,还是很冷的,冷空气
顺着呼吸管直达肺部,刺激的我打了一个激灵。借着冷空气入体,我压抑的情绪
也总算平复了下来。
有人说,喜欢上一个地方,是因为那个地方住着某个喜欢的人,我一开始还
不觉得,但现在不得不承认,我几乎每天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处里。
繁华的上海滩是我儿童时期成长的地方,那是我所知道的国内最大的城市,
其国际大 都市的地位,即使到了现在被日本人占领,依然不失为各国人士冒险的
地方。后来搬到了南京,那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名城,文化底蕴厚重,也适合
长住。可惜,后来发生的事情,震惊了中外,我想对于我这一代中国人来说,这
种惨痛的教训一辈子也不会磨灭吧…….
当然,其实也不然,喜欢上一个地方,也许是为了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
梅 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就像这山城重庆,以前无人问津的地方,如今摇
身一变成了都城,其地位也上升了一大截……..但令人最 记忆幽深的是这里的道
路,一不留神就会迷路了。这不,我看着前面斑驳的路牌和孤立的电线杆,暗暗
叫到,妈的,差点又走错了。于是,抬手提了提自行车的扶手,刚要蹬起来,转
眼看到一个身影走过,那人走向对面的饭馆,我随意的抬头看了一眼,富春饭店,
真是俗气的名字。那人背对着往里走,我只能看到背影,略显熟悉,我摇摇头的
一脚踏上脚踏板,便不在耽搁,打了个响指,就骑了起来,自行车飞快的穿过街
头巷尾。
ps:剧情有点拖拉,想必读者也是这么想的。大概是在第十章开始往后会进入正
题吧,目前初稿写到了15章,文章的剧情和肉戏提纲是早就编好了的,现在就像
是盖楼一样,一点一点往里填砖头。感觉肉戏好写,但细节不好写,这也是
最考验写作手法的吧。题外话,文章的时间跨度会有点长,会写到解放后,至于
结局如何安排,有心的可以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