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和人打交道却得不到回复,是很打击人积极性的。可任箴天生脸皮厚,也不在乎繁徵理不理他,自说自话的对着繁徵好,什幺好事儿都知道知会繁徵一下。
而且任箴这人是标准的懒汉,衣服轮着穿,不脏到没衣服穿他就不会洗。所以爱干净的繁徵就身兼起重担,包揽了任箴的生活卫生。
任箴在的时候,宿舍里没少起哄说繁徵是他的小媳妇,大家也都笑闹着过去。但任箴不在的时候,是没人开繁徵的玩笑的,毕竟就算开了玩笑,人家也不搭理,何必自讨没趣呢。
所以繁徵就默默的看着一群人笑闹,尤其是专注着任箴那双笑完成月牙的明亮双眸。每当听到别人打趣说自己是任箴的小媳妇时,繁徵其实有些欢喜的——没错,繁徵喜欢任箴。
或许是出于任箴对他的保护,又或许是些许的羡慕,不管怎幺样,他就是喜欢上了任箴。
在单薄的没有什幺颜色的青春里,遇到了最烈的一道阳光。最年轻的时候,遇到了最好的,那未来便不愿再将就。
这也就注定了,繁徵未来的惨淡。
可谁任箴又何尝不是呢?
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得到的结局,似乎早就被世人在文字影视中千千万万遍诉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