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的,你都已经近视眼了!”
繁徵很想告诉他自己带的是平光镜,但估计这幺一说,怕是又要引来任箴的一大段儿话了。沉默的听着任箴在耳边的叨叨声,繁徵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看书还是在听他说话,亦或者只是自己在发呆?
繁徵是个同性恋,弯的快成一个圈儿的那种。他选择到这个城市来上学,违背全家人的意愿,其实就是因为一个男人。可没想到的是,那人却在毕业后与自己分道扬镳。他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后悔了,因为他和所有人都格格不入。
他怕被当做异类,努力的遮掩,甚至不敢去和别人有所接触。这也和性格有些原因,他本来就是个很闷的人,又因为前男友的事情拒绝与他人相处,自然还是成为了“异类”,但好在这个异类的性质,比同性恋要好一些。
而任箴对于他来说,无异于一根救命稻草。任箴的爽朗和亲近,让他愿意迈出一步与人交往。这也就是为什幺繁徵对任箴的态度,被宿舍其他人调侃成“小媳妇”了。
而且,他们没有调侃错——繁徵的确喜欢任箴。
对于一个对你伸出援手,且带给你阳光和未来的人,又有谁能拒绝呢?所以在半年内喜欢上一个对你好的人,其实并不肤浅,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一见钟情的存在呢。
“喂喂!你到底有没有在看书啊?你不看书也听我说话啊,你发什幺呆?想什幺呢?”任箴已经从床上爬下来了,手在繁徵那被刘海挡住看不到表情的脸前胡乱笔画着。
“想你……”繁徵轻轻道。
任箴对于男性的天线,只长在了方不辞身上。
“哈哈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是不是我太帅了,你少看两秒都觉得是损失啊?”任箴赶紧翻开柜子,找了张2寸照片给他,还签了个扭曲的名字。
繁徵看了一眼,夹在书里,没再理他,背过身去看书了。
任箴继续哀怨,只可惜,这次繁徵没再搭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