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从转过身来为他的领口系上白色的蕾丝花边,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又把他的银发抹上发油,扎成一束别在脑后,一顶垂至胸膛的波浪卷的假发套在了他的头上,假发比王冠还沉,密度比羊毛还厚,圣不可侵犯的光明俨然成为了一个艳丽奢靡的浪荡贵族。
“大人,穿上这双高跟鞋就齐活了。”侍从手上捧着一双红色的鞋子,鞋子上的面料的是金银丝刺绣,还点缀着珠宝,与他身上的装束,同样极尽奢华,华贵炫目。
侍从还拿出白粉铺在他的脸上,唇上涂着甜椒似的口红,又在他的右眼下贴上一颗大大的黑痣。
“这是美人痣,很多贵族都会这么贴。”
最后,瑟兰因踩着高跟鞋,看着镜中的陌生的自己,画着浓浓的妆容,像极了歌剧里的小丑,觉着有些恶心,他皱着眉问道:“女人都喜欢男人这样打扮?”
侍从拍拍胸脯,一脸坚定打着包票:“没错,大人,所有的女人无论贫富贵贱,身份高低,只要看到男人穿成这副模样,就恨不得跪在他们脚下亲吻他们的脚尖。”
瑟兰因望着窗外日头高挂的碧蓝晴空,无法忍受自己以这副面孔在白天出现,默默的扭过头回到自己的书房,他还是等着晚上再去见塞尔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