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光,带着人径直朝县衙走去。
元晦此刻正大马金刀地坐在县衙正堂等着他们,见一袭白衣入眼,便站起来迎了上去。
“如何?”元晦问。
温挽将杨恹指给他看,说:“还算顺利。”
元晦点头,对李沧声说:“你送顾大人下去休息,顺便把人关去胡文彰隔壁,严加看管。”
“是,爷。”
打发走众人,元晦将温挽带进正堂,伸手从怀里掏出油纸包裹的青豆糕,打开递给她说:“这是盛泽的特产,滋味不错,你尝尝。”
两人从一早忙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元晦怕她饿,刚才遣辰一出去专门给她买的。
女孩子嘛,不都爱吃这些甜丝丝的东西。
温挽看他一眼,接过来咬了一口,细细尝了尝说:“清香盈齿,多谢王爷。”
元晦笑笑,“喜欢就好。”
温挽向来对摇风很疼惜,吃过两块后觉得不错,便顺手塞给摇风,让他也尝尝。
摇风小孩子口味,喜欢这些东西。
元晦见状,贴心地倒了两杯茶递给两人,不动声色地对温挽说:“我看摇公子身手了得,不知可否请摇公子去甘州帮一帮傲血?那小子做事不够细致,我怕有闪失。”
“可傲血大哥去的话,你身边不就没人了?”温挽问。
“凌霜已经在来的路上,算算时间也快到了。”
温挽不疑有他,抬头问摇风:“阿摇可愿去。”
“可。”
“既然如此,那就多谢摇公子了。这里恰好有一封信,劳烦你一并带上。若拿到账册不必回来,与傲血一同送去上京,他知道账册该交予谁。”元晦正儿八经交代。
摇风吃完最后一口点心,点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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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离甘州首府不远,快马加鞭三个时辰便能到。
天还没亮,傲血就已经跟着送菜的车队混进了知州府,趁着府中众人还未起床,把府衙上上下下全搜了一遍,一无所获。
辰时,知州杨乾元醒来。
这位知州杨大人有个癖好,那就是睁眼就得喝粥,这粥还不是普通的粥,是龙肝凤髓粥,说白了就是白马的肝和锦鸡的骨髓。
这两样东西没有一样是好得的。
首先大梁的马都是战马,私人是不允许圈养马的,更不许吃马,达官贵人也不例外。
为了满足杨乾元的口腹之欲,底下人在甘州郊外偷偷圈了块地,专门给他饲养白马,两三日就得杀一匹送进知州府。
但府中只会单取了肝来食用,剩下的肉会被直接丢泔水桶,下人是不能吃的,他们怎么能跟老爷吃一样的东西。至于锦鸡,非山野林间不可得。
因为知州府收锦鸡,所以城中百姓多了一个营生,那就是进山抓锦鸡。这两年锦鸡越来越少,往往翻好几座山也不见得能寻到一只。下人没办法,偷偷拿家养的老母鸡替代,反正老爷吃不出来。
傲血用钱买了个膳房小厮的活,专门给杨乾元熬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