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尽美,客只需要将要求告诉曹欢,曹欢就能成功地调制出一杯让客
满意的
尾酒。
「你的手法好熟练啊」我饶有兴致地看着曹欢,感觉到自己的脑子有些发胀:「你做了多久的调酒师啦?」「四五年吧,不过我不是专业这个的啦」曹欢有点不好意思:「手法肯定是比不上那些专业的调酒师,献丑献丑……」「没有啊,我觉得你的调酒技巧也很厉害啊」我努力地尝试从这段对话中寻找新对话的可能
,稍微沉吟了一会儿,有些麻痹了的大脑给出了我追问的思路:「那你的专业是做什么的呢?」「我啊,我白天在旁边的写字楼里上班,然后晚上来这里帮忙,打发一下时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好
啊」我幻想着这种劳逸结合的生活:「白天充实的上班工作,晚上做自己喜欢的事
,有点羡慕你的生活」「你的生活不是这样的吗?」「我么……」我苦笑了一声:「我过得是那种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哦,每天只能对着电脑压榨自己的思想,和自己
流的
也只有不停地来催稿的编辑」「
和
的生活不一样很正常,毕竟每个
都有适合自己发挥的场所嘛」曹欢将另一杯酒递到一位客
的手中:「说不定我也会羡慕你的工作可以避免那么多麻烦的
际,光鲜的地方总是更容易被
注意到,不是吗?」「有道理,哈哈」我笑了一下,心下感叹于这位调酒师的能言善辩,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正在悄然发生——我事先就应该预料到这种
况的,明明从来没有喝过酒的自己,第一次的饮酒就选择了以伏特加为基酒的白俄罗斯,自然而然的经受不住酒
的考验,我开始感觉脑子发沉,虽然还能够自如地控制自己的四肢,但是总感觉它们也是沉重的,我对它们的控制也不如往常那般
准。
脑子里也开始纵容和默许各种各样七八糟的思想发酵,作为一位作家,我时不时地会相信命运和鬼的存在,我会把一切事
都归咎到命运的
上,今天中午睡过觉之后就出门是命运,在大街上
逛也是我的命运,逛来逛去产生害怕孤独的想法而走进酒吧,大概也是我的命运,那么之后的事
又如何呢?我邂逅了一位调酒师并与他攀谈,这个过程莫非也是我命运的一部分吗?遇到一个
大概也是一种命运。
就在我脑子里扑腾腾地冒怪点子的时候,曹欢又开始摇晃起他手里的铁质器皿——那玩意儿好像一个壶啊,摇晃的时候感觉可以听到怪的声音,我的眼睛跟着壶的摇晃而摇晃,面前的酒已经空了,而这样的晕乎乎,似乎又是一种无比轻松的心绪,我从包里拿出了一面小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直以来被称为除了没什么采之外无可挑剔的五官这会儿好像蕴藏着酒
的味道,我对着镜子做着怪表
,很轻松地就能让自己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不愧是有麻痹作用的酒,居然能让
连假装绽放笑容的过程都这样轻松。
「小姐姐?」就在我照着镜子的时候,在我的身边传来了一个声音。
我便保持着这份笑容转过,那是一个看上去很阳光的大男孩,和调酒师曹欢是不同的风格,这个青年长了一张娃娃脸,白白净净,
发烫得很漂亮,这会儿正站在我的身边。
「啊?您好?」我有点茫然地给出回应。
「一个喝酒很无聊吧?我那边还有几个朋友,要不要一起玩玩游戏什么的?」青年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几个
围着方桌坐着,桌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酒,以啤酒为主,掺杂着几杯花花绿绿的
尾酒。
「玩游戏……?」我摇了摇:「我不会……」「没关系没关系,玩上几把就熟练了」青年笑了笑,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后背。
「欸,这位兄弟」我还没有组织好婉拒的台词,曹欢便从吧台的后面站了起来:「这是我的朋友,能明白吗?」我推了推眼镜,看着事态的发展,在我的注视下,曹欢以一种不容置喙的强硬打发走了那个想要邀请我一起去玩耍的青年,此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忙活着手里的活计。
「你原意和我这种沉的家伙
朋友啊」等那个青年回到自己的卡座之后,我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曹欢说:「我明明没为你做什么……我再点一杯酒怎么样?那个……反正还要待很久……」出于纯粹想要回报朋友的心态而点的第二杯酒在其他
的眼里究竟有什么
意,我根本没有想过,当时的心境想来应当特别简单吧,究竟已经开始影响我的思考能力,让我本能的想要回敬我的朋友,曹欢好像嘟哝了一句「量力而为」,而我则有点逞能的翻开菜单,最后点了一杯长岛冰茶。
付了款之后继续观看曹欢调酒的过程,依旧是脆熟稔的手法,将酒杯送到我面前的时候和我说了很多,似乎是叮嘱我少喝一点什么的,但我也没什么印象了,长岛冰茶喝起来就是带着酒味的可乐,喝起来毫不费力,所以我就像是在饮品店一样好整以暇的一
接着一
将那秘的
体送进自己的嘴里,还顺便品味了一下那带有刺激
味道的
体流经食道而带来的振奋。
乐队在十点钟来到酒吧,他们似乎是驻唱歌手,每天晚上的这个时间都会过来唱歌,歌手和鼓手们和曹欢打招呼,每个的目光都在我这停留了一阵子,然后就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对曹欢鬼
鬼脑的笑。
我稍微有点不解其意,不过曹欢似乎也腼腆的回敬了笑容,然后为另一批来到这里的客调酒,到了晚这个时间段,喝
尾酒的
越来越少,啤酒会取代
尾酒的位置,让大家以更简单粗
又爽快的方式寻得一场酩酊,绅士与优雅的那一面逐渐褪去,
的野
随着夜越来越
而
露的越来越显而易见。
乐队们每个都去拎了瓶乌苏啤酒,坐在酒吧里面的一个讲台上,身位稍微比
群高出个二十几厘米的样子,足够他们居高临下看着酒吧里的众生百态,那上面早就给他们留了椅子,正等着他们带着乐器登台献艺,乐队各就各位,这个规模颇大的酒吧也就在这个时候正式宣布了夜生活的开始,原本温暖的昏黄色灯光熄火,
顶的灯球开始
出五颜六色的光芒,吉他手开始拨弦,主唱打开麦克风,清清喉咙以试音,曹欢放下了手里正在擦拭调酒台的毛巾,和我说了一句:「他们的演唱特别
,可以听一下。
刚开场的这几首歌我猜测你大概会喜欢」我迷迷糊糊的,脑子里胡地想了很多事
,酒醉的状态下各种消极的
绪都会被放大到一种激烈的程度,以此来掩盖我平
里经常会有的哲思,我这才切身体会那杯长岛冰茶是酒,根本不是平时会喝的碳酸饮料,这会儿我的大脑已经开始麻痹了,上半身摇摇晃晃,好像想要倒下的话就能毫无顾忌的倒下。
而主唱也在这个已经声鼎沸的酒吧里开始了他的演唱:「傍晚六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
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歌手的嗓音沉郁沙哑,写满了历尽千帆的生活百味,这首歌我似乎是听过的,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但又对这首歌的详细内容没有印象了,原本觥筹
错的酒吧安静了下来,歌手继续用那娓娓道来的声音唱出了这首蕴藏万千愁绪的摇滚音乐,优质的音响设备将那个声音清晰地送进了每个
的耳朵里,不知是酒的技法还是音乐的魔力,我的思维又活络了起来,此刻穿越了时光的阻碍,开始回忆自己迄今为止并不算长的
生。
这就是个摇滚的时代。
我伴着歌手的演唱,在心里想到:我和曹欢都是在这个世界中摇滚的家伙,只不过摇滚的方式不同,曹欢要更热烈,而我要更悲催。
死咬着那份儿时的写作梦想来到了这个城市,到如今似乎也根本没有获得什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