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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之物语】(2)(4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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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秀,太知道这个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南蛮人故意把自己的人称抬高成「国主」

是何用意了;其次,就在这个南蛮人给吉法师介绍使用铁炮的整个过程里,从刚开始讲解到三郎毫不给人准备的抬铳一击的那一刻,信秀正好刚刚啃完一整只甜瓜。

铁炮这东西威力的确不容小觑,但实在是太过华而不实了一些:这要是在战场上,恐怕没能等把子弹包好的时候,说不定敌方军势的铁骑就已经踏到自己脸上了——这么一把铁炮,要价竟然还需三百到一千贯明国铜板那么贵。

(中看不中用。

这南蛮人真当自己是冤大头么?)信秀没说话,心中却这样默默啐骂着。

实际上不止信秀一个人这么想,邻国甲斐如日中天的武田晴信和北陆越前逐渐崛起的长尾景虎,这两位当世较负盛名、日臻强大的强者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俩早在之前就见过跟从吕宋来的南蛮人合作甚密、且已然熟练掌握了铁炮制造技术和射击技术的纪伊根来寺的和尚,此时还没相互接触过、在不久的将来会相互缠斗十余年的命中注定之宿敌,对于铁炮的看法居然出奇的一致,他们也都认为,这种东西华而不实。

于是乎,晴信到最后只从根来寺那里买了一把,当做跟鸡心核桃一样的玩物;景虎那家伙倒是买了十把,但是他只是将这十把铁炮用来当做对有功之人的奖赏,而那些在越前内乱中功勋卓越的武士们在得到这些铁炮之后,却也只是摆在家里供着,当作是表达对那位自认毗沙门天化身的主君的无限崇敬的方式。

「三十把。」

三郎却转过身,看了看身边的南蛮人,又望向自己的父亲。

并且,他的语气里没有一点商量的意思。

(真不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信秀拗不过三郎,也只好当即跟南蛮人又订购了三十把。

而自那天起,三郎便走到哪,都把那支跟当时的自己身高差不多的铁炮抗到哪。

尾张人其实别说百姓,就算是武士们和神官僧侣们,都没几个见过铁炮这东西的。

「喂,吉法师,你扛着根破铁管子干嘛呢?还那么像老爷爷用的拐棍一样!傻不傻啊!」

而清须城里的子弟们看见三郎这番模样,都如此地嗤笑他。

(你们懂什么,嘁。)三郎心里不悦,却也不跟他们解释,只是自顾自地威风凛凛地晃悠着。

而就在那年刚到春天的时候,那古野城下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某家留宿了一名声称要从丹波前往伊豆的流浪剑客,剑客晚上喝醉了酒,硬要东家把家里的女人送来做「陪宿客婚」——在这个时代,所谓的「剑客」、「浪人」,虽然确有一些彬彬有礼、恪守本分的君子,但是大部分的其实跟土匪流氓之类别无二致;至于「陪宿客婚」

的习俗是很常见的,但那仅限于穷困的平常百姓家里,而东家的男主人则是那古野城下町中的一名奉行,奉行再普通毕竟也是个武士,自然觉得这样的要求很是过分。

于是两人打将起来,那个奉行到底是敌不过浪客,三两下就被杀了,而浪人张着自己身强力壮,把家中的三个女儿跟屋主夫人全都给强奸了。

翌日早晨,城下町中奉行众们听到町里的无赖混混念叨着昨晚从隔壁听到的惨叫和夹着哭腔的淫啼,瞬间全都怒了,当下发誓要捉拿那名浪客。

然而,十个骑了马的奉行武士,也根本抓不住那么一个号称「丹波飞元太」

的家伙——那家伙刀法实属一流,而且身材高大、腿又长,当时日本的马匹又很是矮小,稍微有些腿脚功夫的,就能跑过马匹。

眼见着那个家伙就要跑出街町去的时候,街町中的众人却听到正蹲坐在一棵树上大喝道:「莫要得意,看我的!」

话音一落,町中众人全都听见了隆似炸雷般的巨响:「乓!」

那个正在奔跑中的「飞元太」

应声倒地。

隔了差不多小半里的距离,三郎竟用铁炮的铅弹,将十匹马都追不上的「飞元太」

一击毙命,铅弹从那浪人的后背直接打穿了他的心脏。

但是,城下的百姓并不感谢三郎,他们反而埋怨三郎的那一声炮

响,让大家都受了不小的惊吓。

还有人指责说,三郎堂堂一介家族之嫡长子,在这片供奉神道佛祖、尊崇孔孟的土地上,竟然使用「南蛮流」

的东西还成天招摇过市,实在不成体统。

于是,信秀只好委托平手政秀,约束三郎再不许他扛着铁炮到处乱走。

却也是从这天起,信秀才真正重视起铁炮的作用来。

而且,他又立即跟南蛮商人追加订购了二十把——要是当时的信秀知道美浓的那条蝮蛇也早就跟南蛮人订购了六十把铁炮的话,或许他会订购更多。

这也是为什么,再后来尽管信秀对美浓屡战屡败,却依旧能侥幸地占据西美浓大垣城多年的原因。

(或许在尾张之内,真的没有一家之女能配得上吉法师那个孩子的吧?那孩子不但不是个傻瓜,而且将来至少能比我强!)信秀敏锐地领悟到这一点。

这也是为什么,信秀老早就把弹正忠家世居的胜幡城让给三郎自己一个人住的原因。

如果三郎那孩子能凭一己之力处理好一城之事务,那么将来自己若是死了他来即位家督,那么整个弹正忠家的事务他也能处理好。

(说不定,将来整个尾张都是他的。)(男子中有三郎,女子中又有阿艳,或许,吞掉整个尾张的野望,很快就能实现。)信秀总是这样想。

但是一想起阿艳,最近他对阿艳也有点不放心。

或许是因为成日成日的礼仪教习,让这孩子开始愈发地闷闷不乐,她也开始越来越不愿意跟人说话。

甚至,信秀还从花屋跟慧禅尼、还有负责那古野城护卫工作的柴田胜家,也就是权六那里听说,这孩子已经开始学会了趁着小姓侍女们不注意,偷偷跑出二之丸屋敷去,然后经常自己一个人躲到山林里或者海滩边,对着山景海水发呆。

(这可不是什么好苗头……)比起被谁家乱七八糟的纨绔公子、或者清须、岩仓、犬山的那帮淫心不死的老家伙们给看上倒是小事,如果被山贼或者一向宗的和尚们给掳走了,那可就完了。

可无论信秀怎么做,他都不能让自己这个年幼的妹妹开心。

(该怎么办……)(如果是三郎那小子的话,或许他倒是能有办法逗他这个小姑母开心的吧?对,准没错,说是姑侄,实际上阿艳比三郎年纪还小呢,他们俩绝对能玩到一起去!)因此,信秀思来想去,便让阿艳以弹正忠家长者的身份,出席了三郎的元服仪式,这也是阿艳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仪式。

在此之前,信秀故意不让这个年幼的可爱漂亮的妹妹见人,他真是害怕这个都能当自己女儿的妹妹会被清州斯波家的那帮老家伙们或者邻国来人早早地惦记上;而三郎的元服礼则不一样,能够列席的,都是弹正忠家的自家人。

「阿艳,过两天,你有一个比你高很多、还要年长一点的侄子要到了元服之日,你要作为姑母参加礼仪了。在典礼上,你要表现得好样一点,开心一点,好不好?咱们阿艳可是大人了、可是咱们织田家的长辈了!」

信秀哄着阿艳说道,还拿着用明国的烧麦皮包了黑芝麻跟蜂蜜炸制而成的「唐菓子」,一边逗着阿艳,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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