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舐她,吻她,把舌头伸进去,浸yín在那她清净的咸味及木炭味中,舐着如丝的yīn毛,她快要进入完全疯狂的状态了。她又抓着我,要我爬到她上面。但我无法放手。我必须再这样做一会儿,品尝她,像那样拥有她,进入她里面。
我转身,与她形成69姿态,感觉到她的嘴衔着我的那话儿,然後她就没问题了。我吮吸着她,舐着她。她被锁定,有力又热情地吮吸着,像一个男人,好像她很喜欢做这件事。她吮吸得越来越有力,手放在我的那话儿的基部,嘴真的很湿、很稳定。我探进她的性器官,以舌头爱抚其深处,确实与她一起湿了起来,与她一起浸湿了,同时她的指头捏着我臀部的鞭痕,抚摸着,搔抓着。
我向後移动,让她知道我要出来了,但她的手臂更紧紧地锁住我。当我在她身体里面出来时,感觉到她那甜美的小孔在紧缩,臀部对着我冲刺,小嘴在我的嘴下颤动着,整个身体燃烧着。情况持续再持续,我可以听到她在呻吟,对着我的那话儿发出同样的叫声。她出来了,像爆炸的连锁反应。我出来,再地无法忍受了。
我往後躺,想着∶我不曾与一个女人这样做过。也许曾与至少五到八个男人这样做过,但不曾与一个女人做出这种姿态。而我一直这样做。但我主要是在想∶我爱她,我真的爱她。
第二次,情况慢多了。我们没有立刻开始。
我想,我也许睡了半个小时,我不知道有多久,是睡在被下面,黯淡的灯仍然亮着,而雨下得稍微慢一点,声音像同样的两滴交响乐,在一百种表面上响了出来,而水在水管与水沟中流动着。
然後我站起来,把灯转熄。我们又依偎在一起,只是现在我完全清醒着。
我能够看到雨滴像小小的银光,附着在绿色木窗的细木板上;我也能够听到构成「法国区」的所有其他粗糙杂音,能够听到只有一个街区远的「波旁街」
俱乐部传来隐约的风声,还有狭窄街道中汽车的高声吼叫,那电唱机送出某种古老、较具深喉音的节奏,以及蓝调歌曲。几乎唤回一种记忆,纽奥良的气味,土地和花儿的气味。
我们终於又开始了,是很柔情的。我们吻遍对方的身体。我们吻彼此的腋下,以及rǔ头,还有肚子。吻大腿里面,以及膝盖後面。
我进入她的身体里面,她松开了,她的头一直向後仰,叫声一如从前。当我在她里面出来时,她叫着,哦天啊,哦天啊,哦天啊!
结束时,我知道自己要睡一百万年。我用手肘支撑身体站起来,俯视着她,把她抱在怀中,说道∶「我爱你。」
她的眼睛闭了起来,有片刻的时间眉毛挤在一起,伸手拉着我,把我压在她身上。她说「艾略特」,好像她很害怕,只是躺在我的下面,抱住我。
一会儿之後,我在梦幻中想到要告诉她说∶我以前不曾对任何人说「我爱你」,但这样做似乎很高傲。我意思是说,为何此事那麽特别?其中所透露的一切意义是∶我可以说是一个粗人。我恨困倦,她在我身边,身体靠着我,蜷曲着,我默默无言。她还没有回答我,真的,但是,她为何要回答我?或者,也许她已经回答我了。以那种方式想及此事吧!
现在她像柔软的花瓣,很可爱,她的香气与汁液在这种强烈的芬芳中混合在一起,不断带回给我一阵阵快感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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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小时後突然醒过来。无论多麽累,我都不想再困倦欲睡了。
我站起来,打开手提箱,开始收拾一些衣服,我的眼睛很习惯黑暗,穿过百叶窗细木板照进的亮光,足够让我看到一切。但我并不知道要在这儿待多久。我无法想到现在就回到「俱乐部」。她说了什麽呢?是摆动不定的所谓的「沈重责任」。
她坐起来,静静坐在那儿,手臂抱着双膝,注视着我。
我穿上一件白色套头衬衫、一件卡其裤,还有手提箱中唯一乾净的狩猎夹克。其实这是其中最好的一件衣服,我是说购自军方流出物资贩卖店的这件军用卡其夹克,它并没有绉得很厉害。我喜爱这件衣服,每次穿上这件衣服,总是想到世界上我去过的一些地方,例如萨尔瓦多。想到那个地方并不太好。但是开罗呢,不错。海地呢,确实很好。贝鲁特,当然很好。还有德黑兰、伊斯坦堡,以及其他几十种的奇异记忆。
她下了床,我看到她打开行李,取出里面的每样东西,我脑中一条紧绷的线断裂,感到很舒适。没有皮裙,也没有长统靴。她挂起豪华的天鹅绒小西装,还有紧身的睡衣,把几十双高跟鞋丢在壁橱的地板上。
然後,她穿上一件暗蓝色、有圆点花样的小礼服,柔和而美妙地凸显出她的角度与曲线,腕部的地方有长长的袖口,双手看起来比较长,除外还有完整的袖子,肩膀地方有小褶饰。她把布带系在腰部,使得缝边美妙地提高到膝盖上方,乳房在丝服下形成两个暗黑的尖点。她并没有穿上裤袜,感谢上帝,只穿上双海军蓝皮鞋,鞋跟像冰锄。
「不,不要那样做,」我说。「这个城市的特色是∶在里面散步真棒。我们吃完饭後可以去散步一下。地方非常平坦,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散步。穿上较低的鞋子才能散步。」
她说,好吧!她穿上一双天然的棕色皮制凉鞋,鞋跟比较低。她松开头发,把太阳眼镜戴在头顶上,把脸上的一些头发挡在後面,个人携带的东西由一个黑色皮袋换成一个棕色皮袋。我们准备好了。
「我们要到哪里?」她问。
这个问题令我吃了一惊。她不是要告诉我吗?
「嗯,到「拿破仑上的曼纳尔」,」我说。「现在是九点钟,我们也许要等一张桌子,但是我们可以在酒吧中吃一些牡蛎。」
她微微点头表示同意,露出不确定的微笑。当微笑持续时显得很美。
「你没有保留那辆轿车,有吗?」我问,走向电话的地方。「我来叫一辆计程车。」
第二十二章 艾略特 第一层
在计程车中,我们彼此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要对她说什麽。只感觉到与她在一起时一种怦怦然的兴奋之情,只感觉到很有趣。因为回到了纽奥良,在橡树下的「圣查尔斯街」开车到「拿破仑」,想到我们可以做的所有事情°°如果她让我们待在这儿的话。让我们,让我们,让我们。我几乎问她∶她是否时常这样做,但是我还不想问。或者也许我不会想问。
几年以前,当我发现「曼纳尔」餐厅时,并不需要等桌位,但是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牡蛎酒吧很挤,几乎听不到彼此讲话,但是我们还是开始享受两打半壳的牡蛎,还有两瓶啤酒。
「你第一次怎麽来纽奥良的?」她问,很快喝着啤酒,就像我一样,并且狼吞虎咽地吃着牡蛎。她的声音很自然,就像我们是一对约会的情侣。「我是在「俱乐部」第一次放假时发现这个地方的,」她说。「爱上了它。之後,每次我都必须离开「俱乐部」来这儿几天。」
「我是跟妈妈和爸爸来度假,」我说。「主要是为了玛迪。格拉斯。」啤酒与牡蛎太好了,好得不能成为人类的食物。「他们每年都要把我带离学校,来这儿度过那个星期的时间。」
我告诉她,我们那时待在「圣查尔斯街」套房小旅馆°°她知道这间旅馆,她说是很棒的地方°°然後是在卡润乡村举行牡蛎飨宴,以及秋葵浓汤飨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