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星期之前还拥挤不堪的旧城区,现在也显得有些空荡荡的,格拉斯洛伐尔的二十多万居民有将近十五万人将撤往后方,就连利家楼下的那三户人家也决定撤离。「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利绝对不会忘记,那三户人家得知他的母亲不打算离开的时候,表情是多么愤怒,似乎他家占了多大的便宜。
不过想想也是,那三户人家花了大钱把他家那三层楼买了下来,没有想到才这么点时间就要离开了,这样看来之前的那笔钱花得有点冤。
房了一下子空了出来,不过利一家并没有重新住回去,既然那三层已经卖了,钱也收下了,再住回去就叫做私自闯入,利一家可不想因为这种事而惹来麻烦。
利和学校里面的同学都是最后一批撤离的人员。
按照学校的通知,上午九点他就早早地来到城外集合的地方。这个地方以前经常有马戏表演,而且格拉斯洛伐尔每年的嘉年华会也是在这里举行,是他们最喜欢嬉戏玩闹的地方。
可是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了兵营,到处都是帐篷。
通往后方的公路就在数十米外的地方,这条公路此刻非常繁忙,每隔一刻钟或者半个小时,就可以看到长长的一串马车进进出出。
在公路的两边,是长长的队伍,走在两边的人泾渭分明,右边出城的人全都是平民,携家带眷往后方撤离,左边是调来这里的工兵。
自从有消息证实敌人打算在格拉斯洛伐尔开辟新的战场,后方的兵团就源源不断地调了过来,这让格拉斯洛伐尔的气氛变得越发紧张。
利突然一伸手,就像是后脑勺长着眼睛似的,一把抓住了一颗朝着后脑勺飞来的石子。
转头看了一眼,果然是上一次被他揍过的高年级家伙。
利随手把石子扔到地上,他一步一步走了过去。
扔石子的那个人看到利走了过来,便开始往后退,他非常后悔,刚才扔石子完全是被旁边的人怂恿,现在他才想起利的厉害。
「别过来啊,你没有证据证明我干过什么。」那个小子声嘶力竭指着利嚷嚷着。
旁边的人反应不一,有吃过苦头的家伙往后退了退,也有苦头吃得不够想要找回场子的家伙,慢慢地靠了过来。
「真怪,打架需要什么证据?」利笑了起来,突然他撩起一脚,不过他并不是踢向那个扔石子的家伙,他的目标是一个不怀好意靠近过来的高年级学生。
利这一脚直接踢在那个家伙的裤裆里,他用的力正刚好,不至于伤人,但是会让人疼十天。
「你、你不讲道理。」、「揍他」、「你是打算找死」看着同伴捂住裤裆跪在地上嗷嗷惨叫,旁边的人顿时大叫了起来,不过这些人嘴里说得凶,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虽然人多势众,不过他们上一次见识了利的厉害,知道先出头的人肯定倒霉,因此都指望别人第一个出手的。
既然全都这样想,自然是一个站出来的人都没有。
「打架还要讲什么道理?我就是来找挨揍的。」一边说着,利一边拳打脚踢起来,和上一次一样,他仍旧拿这些高年级的学生练招。
和上一次有些不同的是,他不再只是防御,而是主动出击,手上用的是刚刚领悟的搓击,利并不相信自己领悟的绝招一点用都没有,他要找出一种运用的办法给玫琳小姐看。
打着打着,他找到一点感觉了,搓手的特征是平行发力,他的手掌只要贴着对手的身体稍微一抹一带,那个人就别想保持平衡。
他的这招倒是和摔跤的技巧有点像。
利顿时感到有些失落,没有哪个骑士会对摔跤的技巧感兴趣,事实上骑士对所有徒手格斗技巧都不感兴趣,骑士只在意运用兵器的技巧。
兴致低落,他的出手顿时加快了几分,一番拳打脚踢之下,那些高年级学生很快就倒下了。
利回味着刚才的感觉,他有些明白,为什么玫琳会说这种技巧不太有用了。
他用搓手打倒一个人,要花不少心思,但是直接一拳上去,又快又干脆利落,更别说手里拿着武器了。如果有一把剑的话,他只要轻轻一挥,一招就可以把这些人全都给砍了。
骑士的使命并不是格斗而是杀人,杀人是没有规则限制的,用武器肯定比没有武器占优势,有了武器就拉长了距离,那些在徒手格斗之中用得上的技巧就失去了作用。
原来自己领悟的根本就是一种废物技巧。想清楚这点,利自然有些灰心丧气。
「以后别再找我的麻烦,我以前很克制,现在不会了,以后再惹我,我就见你们一次,打你们一次。」利伸出拳头比划了一下,如果他一开始就说这番话,肯定没有人在意,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敢不在意。
扔下这些高年级的学生,利讪讪地往回走,这时他才发现很多人都看着他,其中大部分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你很不错啊。」班长卡罗琳走了过来,她的眼好像从来都不认识利似的。
这也难怪,以前的利从不显山露水,在班上属于中间分子,之所以不被她们讨厌,是因为他不像其它男生一样,如同苍蝇一般围在她们周围。
「我邀请过你,现在再邀请你做我的骑士吧。」那个和卡罗琳、伊莎贝拉齐名的漂亮女孩金妮,一扭一扭地走了过来。
班上这三个最漂亮的女孩里面,利唯独对她最为感冒,这个女孩让他感觉有些做作,而且喜欢主动挑逗男生,所以背地里大家送了她一个外号叫「妖精」。
伊莎贝拉和班长卡罗琳同样也有外号,伊莎贝拉的外号是「水仙」,她确实有点水仙的味道,清秀幽雅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并不显眼,却令人怜爱。
卡罗琳的外号是「公主」,在这个学校里面,以她的家境确实可以称得上公主,她的外貌也符合故事里面的公主形象,金发碧眼,头发带着螺旋形的卷发,皮肤白皙,不过她的白是玉一般的白,而不是伊莎贝尔那种因为缺乏营养、没有血色的苍白。
「来我们这里吧。」伊莎贝拉也在一旁劝解道,她的旁边跟着她的弟弟妹妹,几个小家伙根本不知道烦恼,还在追打玩闹着,只是因为伊莎贝拉的反复叮嘱才不敢跑远。
等到跟着伊莎贝拉来到她们刚才站立的地方,利这才明白为什么会劝他过来。
靠着路边停着一辆架子车,这辆车有四米多长,却只有一巴掌宽,底下是一排直排的轮子,轮子总共有三个,只有最前面那个可以转动,这个可以转动的轮子连着t型的握把,只要扳动握把就可以左右转动。
「这东西是谁想出来的?」利兴趣顿时上来了,跟着军务官兰蒂小姐,他接触了不少机械方面的东西,也算是半个内行。
眼前这东西设计得非常精巧,用途单一却实用,单纯用来载人,比起马车效率要高得多。
「还可以吧,是艾米丽设计的,她在萨瓦看到过一种叫自行车的东西,自行车太复杂,有一大堆齿轮和零件我们做不出来,所以只能做这样一件东西,你看我们这里全都是女孩,还有四个小家伙,总不可能走着去莫瑞纳。」班长卡罗琳在一旁解释道。
利知道那个叫艾米丽的女孩,她也是玫瑰社的成员,不过这个女孩最有名的地方是她很聪明,有才女之称,成绩永远是第一名。
以前利还有些不相信,现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