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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 雷鸣之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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麽药水,「来,这边走。」丹吉尔说,引着琼恩穿过人群,走进内室。

一个女矮人正在桌前埋头书写,看见丹吉尔进来也没反应。丹吉尔等待了一会,敲了敲桌子,说:「坦格纳,我们这位朋友想买几件巫师袍,你帮他选几件吧。」

女矮人抬起头,冷淡地朝琼恩瞥了一眼。「好的,」她回答,起身打开墙角的柜子,从里面翻出几件长袍来,扔给琼恩,「自己看,上面都有标价。」

不再理会,她有自顾自回桌前坐下书写。丹吉尔耸耸肩,朝琼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带他又进了另外的房间,倒是空空荡荡的没有别人。「这是我的房间,」丹吉尔说,「慢慢挑,不着急。」

琼恩拣起巫师袍,发现都是同一个式样,要论裁剪手艺……就算不说粗糙,至少也绝对谈不上精致。不过其中倒都应该附着某些魔法,不是普通的长袍。

他慢慢抚摸着,然後察觉到所有长袍中的魔力波动,其实都来源於领口部位。於是琼恩拣起一件,翻开领口一看,果然内侧镌着一个小小的怪图案。

这有点像是魔法印记,但却又缺乏那种联结完整性,若说是符号,却又相对复杂很多。「难道是符纹?」他猜测着,不过印记丶符纹丶浮雕丶符号这些图形魔法领域,主要是咒法学派的研究领域,其中符纹是最秘的一种,琼恩并不很懂。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老矮人,等待解释。

「这是符纹,」老矮人不无得意地说,「别看这几件袍子不那麽特别漂亮,但可是非常实用的。我们通过这些符纹,把各种原本会相互冲突的魔法力量一齐都灌注在里面,保证让你满意。」

接着老矮人一个一个地向琼恩解释,然而年轻巫师的眉头渐渐皱得越来越紧,因为他发现人类和矮人的思维果然有着无法调和的差异。琼恩在巫师学校中学到的基本理念,是物尽其用丶各司其职,巫师袍上应该附甚麽魔法?当然是防护丶强化丶祝福或者辅助类型的魔法才对。但这些矮人们,居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硬是在这些长袍里灌注进了火球丶闪电束丶冰霜暴之类的攻击魔法。便如琼恩手里拿着的这件,据说只要一个口令启动,就能从长袍中同时射出三支冰箭和三支火焰箭来。

琼恩实在不明白这些矮人的石头脑袋里都是怎麽想的。如果要强化攻击,直接在法杖丶戒指这些地方下功夫就是,何须打巫师袍的主意。其实巫师最大的问题,不在於进攻而在於防御,不在於伤人而在於自保;与其想像着从长袍中飞出火球把人轰死,不如好好想想怎麽保护自己这具脆弱身体来得更实际点。

果然,矮人都是崇尚勇武的种族,连巫师都是这般有血性。

琼恩实在不想买这种怪的巫师袍,但他也没甚麽可选择的馀地。这座阿德巴城里,看样子是不会有其他的方卖巫师袍了,再说自己已经出来一下午,也没时间再到处转悠。於是他掏出钱,买了三件长袍,用包袱包好。

当这一切做完後,他终於忍不住问了个一直就想问的问题。

「恕我冒昧,」他说,「但我确实很好,我所接受的魔法教育都告诉我,巫师是非常忌讳穿着厚重的盔甲的,因为这会严重妨碍施法的准确性和成功率,」琼恩看着老矮人,发现对方在微笑,「所以……我想您知道我的意思。」

「当然,」老矮人说,「我明白。而且你说得没错,常理是如此,」他冲着琼恩点点头,「不过,我们矮人另有他法。有没有兴趣听我说说,年轻人。」

琼恩当然有兴趣。

矮人以顽固丶死板和勇猛无畏而着称——当然还有对财富的贪婪。矮人族中,从来就不缺乏勇敢顽强的战士,也不乏虔诚的牧师,但却极少会出现巫师,当然更谈不上天赋魔法能力的术士了。

很多种族都出不了巫师,比如兽人,因为他们集体比较笨,而巫师显然对智商的要求很高。但矮人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矮人很聪明,仅以头脑而论绝不亚於人类,他们之所以极少出巫师,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和观念,另一方面是自身条件限制。

矮人一族,素来崇尚勇猛血性,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以蛮力为荣。一个矮人如果全身重甲提着斧头冲锋陷阵,他们就会夸奖为英雄好汉;但一个矮人如果躲在後面用魔法阴人,他们就会视为卑鄙懦夫了。这种观念千年流传,一直到近百年间才有所改变。另外,矮人的身材臃肿,手指粗短,这都不太适合精细的施法要求。种种因素叠加起来,导致的结果就是矮人中巫师极少。

至於牧师,他们蒙祗赐予术,和奥术表面看起来近似,其实是两种不同的路子。奥术是巫师自己学习丶锻炼而来,通过触摸魔网,提取力量塑成,施展的时候需要配合复杂的姿势动作;术却完全是祗所赐下,通过魔网直接灌入牧师身体,需要的时候直接释放即可,无需那些繁复的姿势动作——或者说,巫师近似一个自给自足的手工业者,牧师近似一个有後台老板支持的蓄电池。

所以巫师只能很可怜地穿长袍,穿衬衫,如果天冷再加羊毛衫和保暖内衣——穿棉袄都是不智之举。牧师就压根无所谓,经常穿着全身铠甲满街跑,令巫师又是眼红又是嫉妒。

矮人头脑顽固,反过来说就是信仰十分虔诚,手指粗短这些先天不足又半点不影响术施法,所以矮人牧师倒是从来不少。牧师能穿重甲,持巨盾,提战锤大斧,既能上阵冲锋,又能庇护战友,还能救死扶伤,颇为符合矮人的英雄观,地位素来就很高。

只是,仅靠勇武和血性,终究是不能压倒一切的。奥法的精微玄妙,远远不是刀剑所能比拟。因为没有强大的巫师群体支持,很多部落都在和巨人丶兽人的战斗中损耗消亡了,矮人的数量越来越少,这是很令人悲伤的事情。

这种情形持续数千年,终於在近代发生了变化。

DR1306,伟大的矮人祗莫拉丁对他的子民降下了一道祝福。矮人们把这个祝福称之为「铸造」或者「雷鸣祝福」,这一年也因此被命名为「雷鸣祝福之年」。因为这道祝福或者说恩,矮人当年的出生率陡然提高了一倍。

新出生的矮人後裔通常被称作雷鸣之子,他们当中接近一半都是同性或异性双胞胎。雷鸣之子秉承了矮人先辈的勇猛,同时却也不排斥奥法的力量。尽管大多数矮人仍然更喜欢拿斧子而非法杖,仍有许多雷鸣之子,尤其是那些双胞胎,踏上了巫师的道路,他们比其他矮人思想更开放,眼光更长远,更愿意走出世代居住的家乡,进入人类的世界,学习新的知识和魔法。老矮人丹吉尔就是这些「雷鸣之子」其中之一,他看起来模样显得很老,其实也才六十多岁,对矮人来说还算年轻。

雷鸣祝福之年距今已经六十六年,若是人类,当年出生的孩子此时都差不多是垂垂老朽,但换作矮人,则却是正当壮年。这些雷鸣之子很多都成为巫师,而且因为他们是随雷鸣祝福降生的,被视为是秉承了莫拉丁的意旨而来,所以近些年来,矮人族的观念渐渐有所转变,不再歧视巫师和奥术,而是渐渐相对尊重和敬畏起来。

当然,也仅仅是相对,千年的传统不是那麽容易推翻的。便如这阿德巴城里,大约两万的人口,巫师也不到十个。地位虽然颇高,却也还比不上牧师。

雷鸣之子从人类那里学到了魔法技艺,但这并不能原样照搬过来——或者说,只要矮人的手指头没有变得纤细修长,那他们就没办法直接套用人类的施法技巧。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这个「人」当然也包括矮人。

雷鸣之子们秉承莫拉丁的祝福降生,他们先天就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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