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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钱给我父母?难道你不知道我就是怕我父母知道我的离婚吗?好了,我明白了,你就是不想给我。但你要记住,逼人太甚的後果你要自己承担。」
沈莹那边果断地压了电话,我拿着手机心里一片茫然,不知自己这样做的对错究竟如何。
虽然我拒绝了沈莹要钱的打算,但我心里却总是有些不踏实。我不知道处在困境中的沈莹会怎样对待赖骏的逼迫,是无奈和他继续苟且,还是愤而反抗?可惜她已经错过了对付赖骏的最佳时机,现在想要报案已经很困难了,除非告赖骏敲诈勒索她,但爱面子爱得要死的沈莹会这麽做吗?
还有沈莹所说的『逼人太甚的後果你要自己承担』是什麽意思,难道是她要亲自来报复我吗?我有什麽可值得她来报复的,我被她害得还不惨吗?她怪我没有及时通知她有关性病的事,这我承认是我不对。因为在离婚前数次见面、打电话我都可以告诉她,但一则我对这事不太上心,二则我心里大概也有让她自食恶果的想法,所以就没有及时通知她。而且她在深圳得知了自己的病情,也不是没有通知我吗?可惜在刚才通话时,我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用这话来回击她。
想到这里,我觉着应该和沈莹再说几句,钱我会给她的,但必须在赖骏离开她以後给她。我回拨了那个来电,但是长时间没有应答,我想可能那是一个公用电话亭的号码,这样我和沈莹的联系又断了,我顿时心烦意乱起来。
赖骏真是我和沈莹的命中克星,他像梦魇一样紧紧纠缠着我和沈莹,就连我们离了婚也不放过。他真是罪不可赦、死有余辜,我恨不得把他碎屍万段,即使这样也难解心头之恨。
想到这里,我忽然脑子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你赖骏可以去深圳,我为什麽不可以去呢?虽然找沈莹会很困难,但赖骏三天能找到,我怎麽不能找到她呢?我不能让她再次落入赖骏的魔掌,不管她乐不乐意,我还要收拾那个魔鬼。
我有很多方法去找沈莹:登报、在交通台发资讯,只要有人认识沈莹,就会回馈回资讯来。这些费用不高,但方法有效。对,就这麽办,我明早就坐飞机出发,现在就收拾东西。
正在我忙乱收拾东西之际,我的手机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