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打动了,对我导师的设计比较满意(大学里为导师做事很平常,就像工作一样。后来也就在吃了几顿饭,闲聊中,他知道我是同乡,倒是希望我以后毕业后能为他做事。那时候我觉得没什么不可以的就答应了,但他不让我去设计所,而是让我做房地产开发。我问他理由,他没有正面答,而是称我是个将才但同时也是个帅才,他就说了那么多,就没聊下去了。我也没追问,后来我想了很久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不明白他为何这样关照我。
前些天和他打了个电话,他就说了个地址给我,让我入接去找谭经理,并让我晚上下班后到新世纪吃饭,所有事情他都安排队好了。但我知道不会是吃饭那么简单,一定会有特别的事,而且是在今天晚上,会不会和谭耀松有关?谭不是个吃素的,云老头子把我安置在他身边,目的是什么?不想了,反正晚上就知道了。文件马上就看完了,就是关于开发这块老地的两个计划书。一个是用作住宅区,另一个是用作商业区。作为住宅是个保守的计划,现在很多家庭有车了,反倒是不喜欢住在老城区中心了。作为商业的价值更大,而且市领导一直加大力度要发展成为省里的第三大城市。这个计划可行性较大,但是头痛的是这块老地方是旧楼区,不用说原居民愿不愿意搬走成问题,就是那地方交通不是很方便,路太窄了,周边没停车场。要是用上一部分地作为停车场,那这个商业城就不搞也罢,地方太小了。有意思,看来是我大展拳脚的时候了,心中已有一套计划,只不过我无需向谭交待。等下班的时间是漫长的,干趣开始做那个计划书,我有信心云老总一定会考虑的,这个也是我踏出的第一步。28分的时候,我就站在电梯口,不一会她来了,但却换了一套白领职业女性的装束,这时终于有机会细看她的身材。白色的上衣前那饱满的胸部,把外衣撑的鼓起来,纤纤小腰,黑色及膝的裙子,白色的丝袜包裹着一双修长的玉腿,小腿光滑细致,佩上她的一双米色的高跟鞋,更添风韵。真的越看越好看!就是她身边跟随来的女同我也几乎没注意到。
来到我跟前,她并没有责怪我向她的注目礼,只是淡淡一笑,转目向我介绍她的同事。“她是我同事叫张小芳,嗯!他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叫……”
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对着她挤了个异的表情,然后转向张小芳自我介绍:“高志强,你好。”
“啊?高?你真的叫高志强?”
小曦望着我左手按着自己的嘴,但惊讶的表情表露无遣。“你听过我的小名?”
我望着她双眼,掩不着的惊讶立然纸上。“呵呵,你两人原来还没认识就约会了。”
说话的正是小芳。“小曦,你好啊,拉着我来做电灯泡!回去我得把这个新闻让同事知道,我们的大美人动心了……”
“你真的叫高志强?”
“如假包换。”
但看着她的惊讶之色没减,眼里却加了许多温柔的情意,仍然呆呆的站在原地,做着同样的动作和表情,“不信?给你看看这个。”
我抽出出钱包里的身份证递到了她面前。小芳也好的凑到小曦身边看身分证,“是啊,就是身份证嘛,高志强,人比相片帅多啊,小曦啊,没什么好惊的,他也不是什么大明星嘛!小曦,想想到那儿吃饭吧!”
废话七年前的身份证照片,怎么也不会和帅沾边。
当小曦看到了身份证上的我后,全身一颤,一手拔开张小芳,扑入我怀里,随即哭了起来!我在作梦吧,艳遇?我这辈子可没做过几件好事啊?还在惊讶不已的时候,她在我怀里,双手死死抱紧我的腰咽着声说:“哥哥,我是晨曦啊,我找的你很苦……”
话没说完又哭了起来。“晨曦?你是晨曦?”
“嗯。”
那件往事随即在我脑海中化为影像。十年前,刚上高一,班内组积了一次有意义的活动,他们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一张名单,上面是要帮助的失学儿童。我当时也没细看,就给捐了几十,(家里生活还不错我也比较踏实,没什么爱好,有点剩余)谁知道班长(叫霆锋)却骂我小气。他说这里的小朋友都是读完小学的孤儿,你这小子给点良心好吗?我看了一下名单,有十儿个小朋友的名字,其中有个名叫晨曦的,我心里咕咚了一下,随口说百家姓有这样的姓氏吗?他说我没见识,我国有许多小数民族的姓氏还吓人呢!我问清楚了情况,原来他们是蜀西的小朋友,至于是什么族,我也没记起来反正名字很难记。我就给了班长几百,也没问什么了。过了没几天我查资料时无意中看到蜀西的地理杂志,那儿是一片冰雪苔原,地近青藏,到处的一片惨淡的荒漠,杂志照片上有几个淡淡的小人影在风雪中放牧,他们都是小孩,粗衣蓬头,后要两张照片给我与更大的感染,是几个放牧小孩的近照,眼睛深陷,但骨子里给人不种对生活的坚强。我觉得我生活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很应该做点事,但能力有限,我可以怎样呢?改变他们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想了一晚,我决定帮助一个小朋友吧,至少支持他到成人为止。于是在第二天,我找了班长,拿了名单,并记下了晨曦的联系方式(因为她的名字和起床的太阳一样让人很舒服,我就联系她了)但我没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初时我写了信确认一下,回信是整齐的铅笔字。信中她很坚强的告诉了我关于她自己的事,尽管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但真的很懂事。后来,我两个月向她寄一次钱,加上一点衣物和文具之类,有时候也会写信鼓励她好好学习,并许下承诺一直帮助她直至她完成学业。每次的都只是写信,没留电话也没寄照片。为了安她的心,我骗她我是个叔叔,很有钱,其实帮助一个西部的小女孩子不是很困难,因为珠三角地区消费高,平时省一点儿,每年有那么三五千的私钱不是问题,省了自己,有了个牵挂的人,生活也算过的很有意义,只是拮据了一些。但我考上大学后,她升上县城的高中开始懂事了,我变了地址,而且是大学的班号,她知道我也是个学生,想结束我对她的帮助,但我还是骗她说我家里很有钱,不在乎那么一点。
她写信求我给她一张身份证用剩的照片(就是这个身份证了)反正是七年前的样子小毛猴一个,以后不会认出我的吧!(不是我不想让她知道是我,只是直觉上来说帮人还是不图报是我的性格。上大学后,生活丰富了,开支大了很多,没办法,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也就去做几份兼职,挣了的钱寄给她。大三时开始帮助导师工作,为了完成对一个小女孩的承诺,我也比较认真,导师很满意我的表现。在我大四时,她也考上了大学,但不是和我一个地方,我也一直拒绝她来见我,也没向她要照片,就这样四年后我毕业时,她也毕业了。
我的任务完成了就没再和她联系,她也不知道我家的地址。我就当做了件十几年来唯一的好事吧。“喂!你两和认识了几秒,不会这么快吧!”
小芳的一句话打断了我的回忆。我轻轻的推开了晨曦,再次搂着她的肩,这时候看到了她面红耳赤,低下的脸也贴到胸前了。可是就是不放开,怕我消失了似的。我只好为她解围,让她们一起到二楼的咖啡厅,只是小芳是个精明的人,知道平时的小曦对男人冷漠,现在却出的热情,就是好也主动离开了,就是我们执意留她一起吃饭也没用。这样的朋友还真是值得交。“小曦,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没有啊?”
她一边搂着我,一边进入了电梯。“没有?那你的脸还是很红哦!”
“嗯,人家想你嘛。见到你又怕……”
“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