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兴哥哥……我好开心……好舒畅……啊……啊……我又丢了……”楚秋莹这么兴奋地欢叫着,宗兴则又温柔又快速地不停抽送着,他让她一次又一次体会到做女人的滋味,使她尽可能欢快、满足。
性爱,的确是人生乐趣,性交时的男女的感受,飘飘欲仙来形容,最为恰当。
“周王梦游会女,巫山云寸侍檀郎。”此刻的情趣,正是诗中的妙景。他们第一次寻欢,没有疯狂的激情,只有温柔的爱抚递送,终于,在两人从极度满足中恢复过来后,楚秋莹忽然靠在宗兴结实的胸膛上咽呜起来。
山石之前的地上,落红片片,鲜艳夺目,引人暇想。正是“顽石权充三生石,海誓山盟定情缘。”宗兴知道女孩子在这个时候,动情轻泣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他不住在她耳边柔声细语,安慰她、开导她,让她安心。“兴哥哥,你会不会以后不要我。”她轻咽着娇声问,动人娇态,我见犹怜。
“傻丫头,我不要你要谁,你忘了我们前世姻缘今生续。后世情丝仍相连,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除非你不要我。”“不会的,你是我的男人,我决不会离开你。”她坚定地说。
“你是我的妻子,我更会全心全意来爱护你。”
“兴哥哥,你一定要好好爱我,疼我,我知道还有一个姐姐,以后可能会更多,我不求你的全部爱心,只要你心中有我所占的那一小半就满足了。”
“莹妹妹,你放心,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没人能取代,今生今世,你只属于我一人。”“兴哥哥,我们回房去好不好?”““小丫头,尝到甜头了,是不是还想要?”他知有意改变话题。“你专门欺侮人家,我是怕我们现在这个模样,让人看见了那么难为情。”她娇声道。
“这里不会有人的,莹妹妹,我们再温存片刻再走。”“不嘛,人家要嘛。”
“好好好,回房去,要不要我替你穿衣服?”
“才不要。”她娇声说完,从他身上坐起,准备起身穿衣。
玉足刚落地,腿根部传来的胀痛让她忍不住哎哟出声。“怎么了?莹妹妹?”
宗兴明知是怎么回事,但故意笑问。
“都是你欺侮我,弄得人家好痛好痛。”她娇嗔。
“莹妹妹,先苦后甜,始痛终方乐嘛!这可是你说的。”
“不跟你说了。”她娇嗔含羞地迅速穿好衣裳,系好裙带,理了理零乱的秀发,望着山石前的片片落红,脸红似火烧,赶紧移目,不敢再多看一眼这些让她向少女时期告别的殷殷落红。
这段山石缘,确定了宗兴和楚秋莹的真正关系。出于一种男人的责任心,也为了让楚秋莹知道自己对他的重视,宗兴正式向楚秋莹求婚,决定迎娶,因此先劝姑娘家回娘家去。
有了宗兴的婚约,楚秋莹知道此身已有归宿,但毕竟是私定终身,再怎么说,在父母面前总要说得过去。因此,她也很重视宗兴的建议,更何况,这段日子以来,她对宗兴有了很深的了解。知道他的为人向来是言出必行。她知道宗兴不会骗她,也没有理由骗她。情侣之间,讲究的是相互信任,她无条件地相信他。
一想到自己再过些日子就要堂堂正正成为宗夫人,楚秋莹很幸运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归宿,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兴奋。
一把精致的“幻电”短剑,交出了姑娘的信任心,一条宗兴随身佩带的珠链,带走了他对她的承诺。在楚秋莹的千叮万嘱中,阴阳双煞护着少主踏上了返家旅途。
送走未婚妻,宗兴的内心有一种莫明的空虚感。
分离,本就是让人牵肠挂肚的憾事。
情人之间的管别,更能给人带来刻骨铭心的相思。
冷寒雪,楚秋莹二人的倩影,一闭上双眼便在宗兴的眼前浮现,这种感觉告诉他,他已经是实实在在,千真万确地爱上了这两个姑娘。
“富贵钱庄”向来与“盛昌船行”有生意上的往来,林定一与宗兴多多少少地见过几次面,称得上有一定的交情。林定一的六十大寿,宗兴当然要亲自去拜寿。
这天,正是林定一的寿辰之日。礼品昨日便派人送去。今天,宗兴决定单身赴宴。基于日前的非常时期,宗兴作了应有的防身之备。
由船行出城到小岚园赴宴,前后共有十五余里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脚程快的话,一个时辰足够了。
申牌时分出了城,大官道上车马行人不太多,宗兴蓝衫飘飘地泰然赶路,不急不徐地西行。步行,是素来养成的习惯。以往每次外出,不管远近,他从不用坐骑,只用双脚赶路。
这一段官道上,行道树虽多,但道旁村落店铺却是少得可怜。
赶了七公里路,前面路右出现一座简陋的歇脚亭。里面有茶水供应。这时候,大官道前后无人,歇脚亭中也没有人。
等宗兴接近至十余步左右,歇脚事后面转出一个紫色轻装的中年人。
中年人约摸四十左右,身材修长,加显精瘦,消瘦的脸庞给人一种精悍的感觉。一双不带任何表情的山羊眼木然地注视着宗兴。左手持有一柄连鞘长剑,腰际挂着一个血红色的大革囊,里面鼓囊囊的,行家一眼便可知道里面一定盛有不少的杀人法宝。
宗兴仅看了紫衣人一眼,没有理会,仅善意的点头含笑示意,没有了享歇息的打算,继续泰然而行,准备超越。
相距还有五步,紫衣人已挡至了官道中间,持剑的左手伸前虚挡,很明显地挡住了去路。
山羊眼紧紧地盯着宗兴,紫衣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阴森森杀气,真是震慑人心的威力,令人一见即心底生寒。
宗兴心中一动,驻步不前,一种为自保而散发的本能杀机,从那双又黑又亮的虎目中浓厉地涌现出来,阴森冷沉地同样通视着紫衣人。
“干什么?”宗兴语气十分阴沉:“阁下该不是拦路打劫吧?”
“如果你是煞星宗兴。”紫衣人阴笑着道:“那就不仅是打劫,而且还要杀人。”山羊眼中看不出任何色变化,一点也不为记亮的冷森而有所反应,似乎他的双眼,永远也不会告诉别人他的心愿与动机。
“你认识我?”宗兴略显怪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我会走这条路?”
“是否认识你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证实你是我所要等的人就行了。”紫衣人横到抱肘而立:“我这种人办事,对于准备工作十分重视,准备充分,也就摸清了敌方的底,知己知彼。虽不至百战不胜,但至少成功了一半。”
“你是向我挑战,还是与我有仇。”
“我既不是向你挑战,也与你无冤无仇,但却要杀你。”
“为什么?”
“因为我是杀手,职业杀手,通常杀手杀人,是不需理由的。”
“哦!原来阁下是名杀手,不错,杀手杀人的确不需理由。但每一个杀手都有他们的名号,你这位杀手仁兄,江湖上怎么称呼啊?”
“血幽灵常森,你听说过这空虚名号吗?”
“没听说过,陌生得很。因为在下刚出道,对许多江湖名人都不认识。”
“你注意了,我这人与别的杀手不同,我杀人之前,一定会通知对方,让他死得明明白白。我要出剑了,你有没有兵刃?”紫衣人的口气充满自信。
紫衣人——血幽为常森手中长剑一出鞘,整个人便笼罩在一团诡异的气氛与凌厉的杀机之中,山羊眼的眼变得阴森,狠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