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安全的手段,但许多青少年却没有节制,往往纵欲过度,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第二,与早恋对象过早发生性关系,但这种行为对女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却是非常严重的。
第三,嫖娼、强姦等犯罪行为也是很常见的极端行为,这些行为不但会把青少年引向堕落,而且极易染上性疾病,会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很显然,以上几种方式对青少年都有著非常消极的一面,对性的渴求往往会使青少年走向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对社会也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让人矛盾的是,在目前这种社会状况下,我们无法使用封闭和压抑的方法去避免他们通过各种有害的方式尝试性爱。但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进行有规律的性生活却非常有利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方面的重要性,并找出一种无害的、正常的方式来疏导他们的性渴望,满足他们的性需求,保证他们健康的成长。
首先,这种方式必须是健康的、正常的(异性间)性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是不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
第三,这种行为应该是在成人指导和控制下的。
那麽,如何去寻求一个更加合理、无害的方式来解决孩子们的生理需求呢?
这样看来,青少年既然不能从外界获得性满足,那我们只能从家庭内部来寻求解决办法了。
家庭是社会中独立的个体单元,家庭内部对社会来说是隐私的、封闭的,家庭对社会外界的影响是非常微小的,家庭本身又是和睦的、具有亲和力的,所以很多複杂的事情在家庭裡都可以很好的解决。
在原始社会,人类的性行为是建立在寻求性快感的基础上的,生殖只是快感后没有意识和计划的结果。当然,在那个时期人类是没有乱伦禁忌的,但是随著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认识到近亲生殖的危害,才逐渐形成了乱伦禁忌。
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在于性活动本身(它是隐秘的,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而在于这种行为对当事人的身心所造成的影响,而现在,我们进行避孕是很容易的。
排除了这一个因素,就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其它伤害的因素,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父女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因为婚前丧失处女贞操的事实,必定会对女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伤害。
但对于身体成熟的母亲来说,母子性行为(这裡指基于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
于是作者接著阐明母亲的作用:因为男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16至18岁左右,而女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30至45岁,男女之间对性的需求在年龄上有巨大的差异,也就是说,只有少年和中年妇女在生理要求程度上是对等的。
为了适应这一客观要求,我们为什麽不可以在母子之间进行互补呢?基于母子亲情的这种互补,实际上更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那麽,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是否可以通过母亲的帮助来解决性需求呢?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合理性。
第一,母亲是一直伴随孩子成长的最亲密的异性家庭成员,她最疼爱、最瞭解孩子,在性问题上,可以更容易与孩子进行沟通。
第二,母亲是成人,她有著成熟和健全的思维,在处理家庭性关系中,她有著更开阔的大局观念和更週密的对待方式,可以更合理地引导孩子的成长(这是区别与姐妹的重要一点)第三,母亲有著丰富的性生活经验,在处理孩子的性需求时,她的方式会更加科学。
第四,母亲是孩子的家长,出于对孩子身体健康的考虑,他们对孩子的性生活会有一个有节制的管理。
综上所述,在家庭中成员中,母亲具有不可替代的性优势,她在男孩子青春期的性问题上扮演著极其重要的角色。
看到这裡,珍珠整个人感觉豁然开朗,一边闻著儿子内裤的精液味道,一边脸红心跳的思想著自己应该可以扮演好母亲的角色,好好地引导儿子帮他渡过这段苦涩的青春期,当然同时她的内心也对解决自己肉体的飢渴充满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