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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受害者(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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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语气说。

「你也要餵牠吗?」我问。

「对。」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东西吃就会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着一整个便当,心里有点惊讶,我自己顶多拿点剩饭和骨头过来,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手笔,这也许是噗噗第一次吃饱。

看着噗噗吃饭时,郭元彬一边和我攀谈,问我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我说我帮狗取名叫噗噗,他说他取的是小吉,还说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来叫噗嘰算了。

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他讲得很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你也这么有爱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这世界很糟,但是这干噗噗什么事?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根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把矛头转到我身上来,噗噗被吵闹声吓到,跑出了家门。

我本来希望至少能保护一个比我悲惨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间让我有种被冷水泼醒的感觉。

乱象,蔓延的范围比我想像中广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却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应该伤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个生活背景来看的话,他激起的涟漪其实还不够我皱个眉头。

我麻痺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间有一点特别的回忆,我还是选择继续麻痺,要不然能怎样?

郭元彬以为我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错了,当他来问我噗噗的近况时,我很反感,随便掰了几句打发他。他以为噗噗在我这种人的照顾下会过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讨厌那种活在童话气氛里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个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资格吗?

我从国中就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不过我懒得在口头上解释为什么我讨厌他、为什么我希望他离我远一点,所以后来我乾脆用行动告诉他。

某一天放学时间,正想拿食物给我,要我拿回家餵给噗噗吃的郭元彬(当然旁边跟着新生帅哥陈伯昱),在新栋大楼最高层的楼梯间,撞见我和一个男生状似亲密。

说是状似亲密,其实就是在接吻,不过那个人手正在摸我哪里我不太记得。

我不像郭元彬那么清纯圣洁,国中时就偷拿父母的保险套,男友一个换过一个了。

当我还清纯圣洁的时候,不知道哪个骗子告诉我,做爱是彼此相爱的男女才会做的事。而我得到的结论就是:那我父母应该不做,因为他们恨彼此。

必须澄清的是,如果两个人平常吵吵闹闹,但是还保有对彼此的好感,这我是看得出来的,比如说,我很早就知道陈伯昱对郭元彬爱在心里口难开,但我父母的情况并不是如此。

眼是不会骗人的,至少不会永远骗人,我爸和我妈没有互动时,那种看对方厌恶到了极点的表情,一辈子都会折磨我。知道自己的爸妈不相爱,自己不是以爱为前提出生的,这其实很痛苦。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却做爱。

我发现这件事以后,做爱对我来说就是种污秽的行为,只是用来自我毁灭罢了。不过我知道养小孩有多辛苦,所以很注重避孕措施。

总之,郭元彬看到了,陈伯昱当然也看到了。

「你想干嘛?」我发现他们以后,很不客气地对元彬说。

知道自己打扰到别人,元彬很快递出那袋食物,说:「给小狗。」

我觉得很不耐烦,也受够了跟他继续有交集,于是我说出了我最不想透露的事:「牠早就不见了!」

先是被接吻镜头吓到,这下元彬又被这个讯息吓到了。「怎么会……」

「我带牠回家那天牠就不见了,这样你满意了吧?可以滚了吧?」

元彬最大的缺点就是总在脑子里建构理想世界,而且喜欢把外面这个世界当成他的理想世界,所以每次他遇到现实被揭发的场合都会手足无措。

在那之后元彬非常消沉,除了担心他的小吉我的噗噗的下落以外,他很难适应活生生的接吻画面带给他的衝击,还有,虽然不关他的事,他还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会那么随便。

深夜和伯昱一起摊在沙发上看转成无声的电视时,元彬说:「妤凡应该不是故意的。」

谢妤凡是我的名字,元彬说的是噗噗的事。接吻的事他应该看得出来我是自愿的,不需要为我辩解。

伯昱没有答腔,我让元彬太掛念了,他不喜欢听到元彬提起我的名字。

这时,电视萤幕上出现了男女接吻的画面,元彬沉默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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