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最多算是有所隐藏吧。
「可是劈腿的都是男的,这么混蛋的行径,难道是应该的吗?」
「混蛋不混蛋我是不知道,不过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行径可不怎么可取啊。」停顿了一下,我继续说「无论以前还是现在,就连之前当红的偶像剧都表示劈腿的是男人,而那是不可原谅的。不过劈腿的也有女人吧,这种事请可不是单方面的,想劈腿也得有对象,就跟谈恋爱一样不是吗?难道只要有人跟你告白你就会答应?我想应该不是吧。」
起身,又去结帐了两瓶红茶,将一瓶摆在她眼前「劈腿也算是爱情的一种,顶多是搬不上檯面的爱情。拋弃你的是什么样的男人,我不知道,不过就当花钱学教训,这个世界上没几个好男人,也可以说没几个好人,不论男女,到头来值得信任的往往是你忽略的那个人。」
将视线移回酒醉女的身上,我下了结论「所以别想这么多,跟着自己的直觉走,但别再轻易相信人了。」
听完我一番话,她又沉默了下来,尔久,她才起身,说我们该回去了。
肩并肩的走着,这条路好像比来的时候长了许多,身旁的这个女孩也没了刚刚走来时的莽撞,至少现在走的不在歪斜惊险了。
「衣服。」当我们已经看到人群,他们还向我们招手时,她开口提出。
原本茫然的我,几秒鐘后才露出微笑。
「原来你知道。」
没有正面回答,她点了点头,没看我,脸上也不见愧疚,不过也可能是灯光太暗了,我看不出来。
「下次,换我请你喝红茶,到时候再让我听听你对劈腿的高论调好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对我表现的好感,毕竟她说这话时并没有看着我,而且说完后就走向人群了。
我也不知道我们到底会不会有她口中的下次,我们没有留彼此的联络方式,中间的桥樑充其量只有阿呆或是廷亦。
甚至,当廷亦问她的名字时,我也完全回答不出来。
我压根忘了问。
*忘了姓名,忘了脸庞,忘了对话的契机与清洗时的皱眉。留下的只有转身的背影,与陪衬着,我却吝予给分的台中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