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形成了一种看似很矛盾的悖论!
这些歌是属于林诚的,但要怎么使用,却得星诚传媒说了算,可星诚传媒是陈敏芳的,林诚没有这家公司的任何一点股份。
也就是说林诚身为原作者,却无法随意的决定这些版权。
但是在实际上,星诚传媒的掌控人却还是林诚,陈敏芳只是挂个人头罢了。
外界的所有人,哪怕连公司里的很多人,都认为老板是林诚,而不是他们从未见过,甚至从未听过的陈敏芳。
这种问题,不细看是看出来的,毕竟林诚的确是原作者,的确是著作权的所有者。
更何况,黄锡耀何等身份?
这就形成了一种看似很矛盾的悖论!
这些歌是属于林诚的,但要怎么使用,却得星诚传媒说了算,可星诚传媒是陈敏芳的,林诚没有这家公司的任何一点股份。
也就是说林诚身为原作者,却无法随意的决定这些版权。
但是在实际上,星诚传媒的掌控人却还是林诚,陈敏芳只是挂个人头罢了。
外界的所有人,哪怕连公司里的很多人,都认为老板是林诚,而不是他们从未见过,甚至从未听过的陈敏芳。
这种问题,不细看是看出来的,毕竟林诚的确是原作者,的确是著作权的所有者。
更何况,黄锡耀何等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