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吗?”朱倩瞪我一眼,一溜烟跑了。范叔看着她的背影说:“这丫头,从小就好动,唉,真难为老朱了。”
我道:“不会吧,我看朱倩是挺正常的一个女孩子啊?哪里好动了?”
范叔道:“你是跟她接触不多,小朱她可有个外号,叫‘小魔女’,最会缠人了。这丫头自从来到我们所,就磨着要我给她一个独立办案的机会。老朱对这个女儿,宝贝得不得了,我哪敢让局长千金轻易涉险啊。”
我道:“在咱们春水镇,张天林可是最危险的人物,难道你真放心把我的案子丢给她办?”
范叔像只狐狸似的笑说:“山人自有妙计。”
朱倩是八三年七月从市警官学校毕业的,她父亲朱局长想安排她坐办公室,干文员之类轻松的工作。可她偏不愿意,这丫头从小就崇拜当公安的父亲,所以她的梦想是做一名能够为民除害、惩恶扬善的警察,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做一名普通文员。
在朱倩看来,那些穿着警服,坐在办公室里工作的女孩子根本就不是警察。而那些手握枪械与匪徒激烈枪战的英雄,才是真正的人民公安。所以,在她强烈的要求下,朱局长迫不得已,把她下派到一个老战友那里——春水镇派出所。
刚来派出所的那个月,朱倩挺高兴的。这里有新的同事、新的环境,对她这种从小就住在城市里的女孩子来说,春水镇这个小镇充满了新鲜感。
冬春水镇,她第一次见到了活生生的猪!虽然她吃了十几年的猪肉,却不知道那香喷喷的猪肉竟然是从这么臭烘烘的家伙身上长出来的,从那以后,朱倩一吃猪肉就反胃。不过,春水镇里也有很多单纯朴实的人,特别是那些赶集的农民,从也们身上,朱倩能闻到一股清新的泥土气息。
和城市里那些只知道互相争权夺利的人来说,她更喜欢这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