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的《爱莲说》。
菲姐给我纸条,看我审视书法,问我,「读过这文章吗?」
「刚学过。」我老老实实说。
「能背吗?」
我转过身,望着菲姐,一字一句背起来,多年老师的经历,这回可总算派上一点用场了。
「真不错。」菲姐由衷赞道。
「菲姐,我觉得周敦颐先生写的就是你。」我也是由衷赞道。
菲姐脸红了,说,「别胡说了,拿着纸条走人。」
「菲姐,我就不能在你这儿玩会啊。」
菲姐沉下脸来,我赶紧说,「好吧好吧,我走,菲姐,你这儿一定有他的书,让我带几本走吧。」
菲姐说,「我的书从来不借人,你自己去找吧。」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菲姐的房间,突然觉得,假如我们家有点像贾府的话,菲姐其实最像林黛玉,尽管她不够漂亮,可惜这个林黛玉,一点不爱贾宝玉啊。
不过,谁知道呢。毕竟我醒过来不到五个月,这期间,菲姐对我的态度已经明显转变,从讨厌到不讨厌,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对一个内心丰富而深沉的人来说,转变已经很迅速了。
何况她喜欢约翰高尔斯华绥!我看了看手中捏着的纸条,不由得笑起来,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啊。我知道,约翰高尔斯华绥就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通向菲姐心门的钥匙。
我也不去菁姐那儿,直接回自己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