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
初识乐乐是在一个QQ群的聚会上,那时我对玩群兴趣很大,在群里也很活跃。「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因为我是群管之一,负责一些跑前跑后的联络工作,那天是在一个着名的大歌厅里唱歌,人很多,气氛也热烈。前来的女子多于男的,被群友戏称这是肉多狼少,这样的情境下有利于多接触与认识更多女生。那次买单的规则是男A女免,因而有更多女群友过来参与并不怪。我要逐个登记每个来人的名字和联系电话,所以每个人我都要接触到。
有些年轻新面孔是我未见过的,其中一个面容清新秀丽,长发披肩,举手投足间有种青春妩媚的韵致。我登记到她面前,问她网名,她说叫乐乐。我说群里没这个名字啊。乐乐解释她是被其他群管邀请过来的,还没有来得及加入本群。原来这样啊,那把你电话和Q号告诉我,方便群里以后有活动通知你,我边说边看她那会说话的眼睛,在我看来,她真有一份动人心魄的美丽。等我记录好了乐乐的信息,一会就轮到她唱歌了。我很注意看了。乐乐抱着话筒,不时整理耳边长发,她唱的是一曲有难度的英文歌,具体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她声音很清亮,错落起伏间丝丝入耳。
那晚个别群友要先行离开,我下楼送到大门出口处,在回到快进门的走廊口时,看到乐乐刚打完电话,见到我,她婉尔一笑。看得出尽管她身材不是很高,但得体的牛仔裤包裹着臀部显现出完美线形,是让男人无限遐思的。我也和她打招呼,让她多玩好。包厢里有人跳起交谊舞来,我注意到,乐乐始终没有跳一曲。
第二天,我便把乐乐加为好友并拉进群里来。和她聊天得知,她才20岁,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不很多,每天都能在线上。但她说她基本都是隐身的,因为这样可避免很多网上太多人的打扰。我告诉她,群里要搜集每个群友的照片,要上传到群相册里去的。乐乐不情愿,她说可不可以让她是个例外啊,她不愿出头露面什么的。但我坚持认为,上传照片方便大家交流,这个不能例外。僵持了许久,她妥协了,告诉我她的相册密码,让我挑选一张。她的照片分门别类,分同学,朋友,家人再有就是她自己的照片四个类别。我在她自己照片中选取了一张视频照片,估计是在网吧拍摄的吧,拍摄得唯美又青春的那种,是我很喜欢的。
后来的一次活动我约过她,但她没来,说是有别的事情,出不来。在有次网络聊天里,我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可以独自约她出来玩一下。她问去做什么?我说是吃饭。她说好。
但吃饭的问题进展并不顺利,我那段时间比较忙,没有太多空闲,网络上和她的聊天也仅限于一般的内容,还没有过暧昧的想法。另外我也认为乐乐肯定是个很高傲的女孩,真的约她不一定会来。
两个月后的一个周末,事情总算没那么忙了,上午八点多,拨通了乐乐的电话。问她在哪玩呢,她说正在新华书店看书。约她上午一起去玩,问她同意不。她答应了,约好我到书店门口接她。火赶猴急的,我骑个电动车到书店门口了,再拨她手机,没一会,乐乐就细碎的步子从门口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上衣,下身着黑色短裙。真是一个美丽的可人儿,我差点看呆了。她也不多说话,径直走到我跟前来,我冲她点头一笑,让她坐到我后车座上来。
她侧身坐上之后,我问到哪去玩。她说随便吧。我认为还是到白石公园比较好,那儿才建成不久的,也离得比较近。她同意后我就往公园驶去。快到公园了,我忽然想起什么来,停车到一个小超市里为她买些饮料零食什么的。她比较随便,也没特别讲究,就买了几样我认为女孩都喜欢吃的送给她。
天气很好,公园人也比较多。我和乐乐随意的四处散步,顺便说着些群里近期发生的事情。我发觉乐乐不是个特别爱交谈的人,外表看来也很是矜持。说到她的QQ空间,她的话才多起来,我称赞她是个才女,写的空间日志都很贴切又有深度,区别一般女孩无关痛痒的嬉闹浅薄。她的确喜欢思考人生深度一些的问题,不过有个问题我又向她抱怨,说我给她空间留了那么多言,她怎么就不回访留言呢。她笑起来,说她一般只给女孩子去留言的,一般也只回复女孩子给她的留言。我抗议,说哪有这样的道理啊,分明就是重女轻男的思想。
总不能老走着啊,这个公园也有片湖面可以划船的,我和她在湖面泛舟起来。湖面上,借口要看下她的掌纹,将她的小手抓在面前,第一次感受一下她肌肤的细腻与温柔。我不懂看相,但胡乱讲一通也未尝不可。女人就爱感性,你说的理论可能她不喜欢,但具体到一些事情,她们的兴趣就调动起来。有时候瞥见她的大腿就在眼前,但总不能不由分说去抓一把吧,感觉和她在一起既兴奋,又煎熬。
上岸后,和乐乐并肩走在一起,有时候为躲避行人,和她靠得更拢一点。我将手有意放在她的腰上,她没有特别惊诧,但还是有技巧的摆脱了。我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办法找一切机会想揽住她的腰肢,但总不能长久得逞。下一步和她说好了,找个地方坐一下,再找个地方吃午饭。
路上,她说起她英文很好,在学校还和外国人会过话,她都想在这方面多努力,期许将来能当个翻译就很好了。对她的梦想,我不置可否,感觉有梦想当然是好的。我告诉她,其实她平时看起来很冷的,但只要笑起来,就真的很可人。
没有找到很好的茶楼,找到一个不大的,也只好将就一下了。到了个包间,一个电视,一张桌子,两个沙发。要好了茶,我和乐乐继续聊天。但没聊多久,我心猿意马起来,一把扶过她的肩膀,想要抱她。她一惊,挣脱,一言不发。尴尬一阵,我又向她伸手过去,被她挡住。我低声和她说,就只抱一下,不会做别的。她摇头。她白嫩的腿在裙子外招摇,我手探过去,还没怎么够着,她就转身被对我坐着。我转到她跟前,想从大腿处望里边看,她把大腿夹得紧紧的。
我自己感觉有些懊恼起来,对她根本没有办法了。本来觉得她既然答应到这里来,估计抱下没有问题吧,至于其他的,真没去想。我最后想再试一次,强行把她逼在角落里,实行强抱。她剧烈反抗,并低声说,你再这样,我就喊了。我彻底败下阵来,知道这次抱她无望了。随后,两个默坐许久。
最后我说,好了,走吧。再向她说了声对不起。下楼结帐,8块钱。其实我向她表示歉意也是真心的。可能从没有这样动心过的人吧,但我又对她做了最让我不齿的事情,我感觉那一刻的自己真的很丑陋,对一个弱女子想强行亲热。这是我在以往生命中从未有过的行为,从那时起,感觉自己愧对于她一样。
之后我搭她到另一街角的一个饭店吃饭,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客人不是很多,在等菜的过程中,和她聊了不少。她额头比较高,发稍自然的流泻下来,她不时捋一下,样子极美。她说起一些学校寄宿的事情,说起自己的一些小聪明让班主任很是宠爱,又说到父母希望她有所出息,但自己还是难得展翅。她自己和另两个女孩合租在一个屋子里,起居进退也还方便。说起她的那些同学,她提到一件事情,她的一个同学可以查到身份信息,她不少同学交了男朋友就有要同学去查验的,结果好多男人都结婚了的,又以未婚名义谈恋爱,那些上当的女孩好多都叫苦不迭。看来这个社会值得信任的人还真不多,她总结道。
吃的是鱼和别的一些什么,味道还可以,也没吃完。问她下午去哪,她说是要到西郊的一个大学去找同学。我送她到车站,目送她上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