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系,只抓住了生气的字眼,眸光忽闪,理不直气也壮地点:“你应当,赔罪。”
这么喜欢被摸吗?
祝珩挑了挑眉,他记得北域的儿郎脾气大得很,摸是带有挑衅意思的行为,会惹得他们大发脾气。
燕暮寒,和书中描述的异族都不同。
祝珩从来不是个温和良善的子,过去的局势
得他做小伏低,想开之后,骨子里的恶劣劲儿便泄露出来,他将手上的糖
递给燕暮寒:“边吃边想吧。”
燕暮寒没反应过来:“嗯?”
“想一想,希望我如何赔罪。”祝珩咬了一糖
,不着痕迹地看向他的耳朵,“吃完糖
,就可以提要求了。”
光线太暗了,看不清是不是红的。
燕暮寒闻言一怔,迫不及待地接过糖咬了一
。
他不喜欢甜食,更不想吃裴聆买的东西,如果不是祝珩给出的条件,他绝不会……啧,好甜好怪。
狼群茹毛饮血,他的记忆伊始是像野兽一样撕咬,啃食生,就连食用熟食都是被强迫学习了几个月才纠正过来。
从来没有给他吃过甜的东西,祝珩是第一个。
又一个“第一个”。
他生命中的第一次、第一个,全都是眼前给予的,可他仍旧不满足。
燕暮寒嚼着糖,似乎所有的事和祝珩扯上联系,都会变得容易接受。
就像糖。
祝珩刚吃完糖的三分之一,燕暮寒就拿着吃剩的细棍在他面前晃:“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