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笑着道了句罪,然後道:“白员外对此讳莫如深,倒是时间久了,内宅隐约有些传言,那白员外啊,果真是遇上了仙家。”众人来了精神,纷纷催道:“快说!快说!”“话说白娃子一直到了十五岁,还痴痴呆呆,左近都知道他是个愚的,连亲事也未曾说下。家里为此愁眉不展,他却丝毫不觉,整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这天半夜,白娃子睡得正熟,忽然闻到一股异香。白娃子睁眼一看,屋里不知何时多了个女子。”“那女子不过二八年华,穿着一身白衣,生得花容月貌,犹如仙子。坐在他的炕边,正对着他笑。白娃子懵懵懂懂,只听那女子说,与他有缘,今日特来相报。”“白娃子那时蠢笨如牛,压根儿不通人事,只是闻着那女子身上的香气,不知不觉间……下边就硬了。”汪臻压低声音,说得猥琐,引得席间一阵窃笑。
“都说傻人有傻福,那憨儿竟是福星高照,不知哪辈子积的德,那女子也不嫌他土炕敝席,只嫣然一笑,便宽衣解带,裸着白白的身子上了炕,与白娃子成了好事。”“自此,那女子夜夜都来陪他欢好,白娃子通晓了人事,正自得趣,那女子千依百顺,无不依从。但有一樁蹊跷,不管多晚,天亮前都会离开。白娃子虽然愚笨,心里也觉得奇怪。一天夜里,白娃子趁那女子睡中未醒,悄悄把她衣服藏了,又在她脚上绑了根红绳。”“天快亮时,那女子醒来要走,却找不到衣服,待摸到脚上的红绳,更是骇了一跳。正慌张间,忽然外面传来一声犬吠……你猜如何?”那位少主听得入神,接口道:“如何?”汪臻一抚掌,“那女子倒地不起,现出原形,却是一条白毛狐狸!”少主一拍大腿,“狐仙!”“少主高明!”汪臻捧了一句,“这乡间狐仙的传闻极多,白娃子一看那女子现了原形,哪里还能不明白?于是用红绳绑住它,逼它吐出红丸。那狐女百般讨饶,但白娃子执拗得紧,只不鬆口。狐女受逼不过,只得吐出红丸,被白娃子一口吞下。”“说来也奇!自打吞下红丸,白娃子立刻变得耳聪目明,心思灵动,不但能读书识字,还能写诗作赋,你说神不神?”。
老头脑袋点得鸡啄米一样,“神了!神了!”“更神的还在後面呢,”汪臻喝了杯酒,“那白狐可不是寻常的狐仙,而是个得道的天狐!吞过天狐的上品红丸,憨儿不但开了窍了,还多了一樁异处,不拘他身在何处,心念一动,方圆百里的狐女都会闻风而至,任其施为,丝毫违抗不得。”少主若有所思地说道:“怪不得他不肯与宰相联姻,有狐女相陪,何须凡间俗女?”“正是这个道理!”汪臻道:“前面说他入京中了进士,没过几年就辞官不作,带着数名艳女回乡,起了偌大的家业。每日里呼朋唤友,夜夜笙歌。据说天狐的红丸能令真阳不泄,神妙非常。”那位少主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光亮。
“白员外直到寿登百岁,还能夜御数女,尽享人间至乐。最後乘风仙去,遗留的故园藩衍成镇,就是此地了。”汪臻笑道:“方才两位问此地的来历。想那狐仙到此,便入其彀中,脱身不得,因此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後,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後,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
忽然远处亮起一点灯火,接着马蹄声隐隐传来,一行车马从山坳驶出。越二爷长舒了一口气,连忙撩起衣袍,快步迎上前去。
客栈掌柜带了两个伙计一道去迎,这会儿早早便下了马,牵着缰绳在最前面引路。後面一名大汉虎背熊腰,雄壮威猛,他腰佩长刀,肩後背着一张铁弓,身形剽悍。
再往後是十余骑护卫,虽然不露峥嵘,但落在越二爷这等见惯了人物的老手眼里,那些护卫个个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杀的人只怕比前面那壮汉还多。後面五辆双辕的宽厢四轮马车,车上未打旗号,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一看车辆的木料、做工,就不是寻常货色。
车旁跟着一名彪形凶汉,却是一名兽蛮人。那兽蛮汉子虽是徒步,却与旁边的骑手差不多高,隆冬进节,他只披了一条兽皮坎肩,裸露的双臂生满浓毛,形如野兽,口中伸出一对獠牙,脸上印着一块巨大的青斑,顾盼间如同虎狼,凶狞可怖。
相比之下,车旁另几名骑手身形就纤细多了,体态窈窕,显然是女子。只不过她们头上都戴着圆笠,用来遮风的面纱从笠沿一直垂到肩下,看不清容貌。
一名富态的圆胖子纵马过来,他身着锦衣,後面紧跟着两名随从,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石越在道旁伏身拜倒,扬声道:“在下石越,见过少主!”小胖子跳下马,扶起石越笑道:“石二哥是吧?我听石超石大哥说,这边的生意全靠你来打理,这回可要劳烦二哥了。”“不敢。”石越起身笑道:“接到家主的吩咐,小的就赶紧过来,所幸没有错过。不然这回可要大大地吃个挂落了。程……”小胖子竖起手指“嘘”了一声,然後小声道:“不瞒石二哥,我师傅不方便露面,外面的事都是我来操持。我姓高,名厚道,你叫我小高就行。”石越心下有些失望,後面一名长随适时的插进来,“衙内,先上马吧。”高智商翻身上马,“石二哥,请。”掌柜也赶紧牵来一匹马,扶着石越上马。
石越心下暗暗计较,既然被称为衙内,多半是宋国人氏,口上试探道:“不知高公子仙乡何处?”“我?临安人氏。”高智商满不在乎地说道:“我爹高俅,不怎么争气,一大把年纪了,只当了个太尉。”“哎哟!”石越虽然是唐国客商,宋国太尉还是听过的,实打实的军界第一人,这衙内的身份可不简单。
两人说笑着往客栈走去。客栈的掌柜带着伙伴把众人迎进院内,将马匹安置在马厩中。安置不下的,都带到店後已经打理好的空地上,然後送来早已备好的草料、豆粕、饮水。
敖润背着铁弓在客栈内外踩点,韩玉、郑宾、刘诏等人都是行惯路的老手,张罗着将四辆马车靠着院墙围成一个挡风的小圈子,然後在中间搭起帐篷,铺好乾草和毡毯。
最後一辆马车驶进院内,一名脸色苍白的黑衣人从车尾跳下,阴沉着脸绕了一圈,用鼻子四处嗅了嗅,然後脚往後一踢,“呯”的把院门关上,门板险些撞到石越的鼻子。
石越一路跟随,本来想向贵客献个殷勤,却被人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脸上讪讪的,有些挂不住。
“该死的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