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觉得有些不忍心。随后,在他惊讶的目光之中,微微拉起面具,露出白皙的肌肤,完美无瑕的尖下
与红润的嘴唇。
她的嘴唇十分
感诱
,是那种看了一眼就想侵犯抽
的类型。这只嘴唇十分独特,也非常有辨识度,康诺特第一次找到了她真面目的线索。
这张嘴他一定见过,并且就在不久前的宴会之上。所以,神秘
士拥有两副面孔,一边作为雍容华贵的贵
,一边却带上面具变成寻找鲜
的母狼。
她嘴角轻轻勾起,
感却不骚媚,挑逗中又带着一丝高贵的矜持。
康诺特无法抵御她的魅力,就这样吻了上去。两
闭上眼睛,进行
之间的热吻。他们没有互相伸舌,而是点到即止。
良久,黑暗中传来大王子的低吼,以及少
的呻吟。
康诺特和
士唇分。他们睁开眼时,看见彼此唇间勾连着一条银光闪闪的晶莹细丝。
她站起身,看起来要离开了。
康诺特不舍又释然道,“我们会再见面的。”
她温柔地轻抚他的脸颊,触碰他面上如他
格那般刚硬的线条。“比你想象的还要快。”
她优雅地立于月光与
影的
汇处,倩影美若天仙。
7。山姆
昨晚在神秘
士滚烫娇躯上游过的手
,现在都还能感受到娇柔余温。
不过宴会结束后也该
点正事了。他先是找到之前同伴的家中。有遗孀的就给抚恤,没有家
的就算了。值得一提的是,当他把钱
给老约克的妻子时,她虽然有些难过,却还是很快就平静下来了。她态度转变之快,让康诺特不禁怀疑她之前的难过是否都是装出来的。
随后他做足了下一战的准备。
从他第一次带队进
铁爪山区到现在,已经过了七
。这段时间里,国王也准备好了一支大约五千
的部队。粮食筹措不难,时间主要
费在召集
马上。
如果不是时间紧的话,再给半个月的时间国王可以拉来上万
的军队。
这五千
里,大部分都是本地佣兵,因为距离近,所以来得很快。不过佣兵也就能和
类正规军勉强过过招,但别想指望他们在面对兽
时能发挥多大的战斗力。顺风还凑合,逆风就一溃千里了。
国王和康诺特当然知道雇佣兵不堪大用,所以他们准备的主力部队是骑士团。
真正的“骑士团”。
“骑士团”不只是一团骑士,更是一种团体,贵族联盟,其强大不仅表现在装备和武力,更重要的是其势力。
强大的骑士团影响力堪比一个王国,因为里面的成员可能有某国的公爵,乃至国王本身。
康诺特所在的“乌木骑士团”历史悠久,以信仰湖中仙
为支柱建立起的贵族联盟。现任大团长是安德鲁·考德温国王,大司令是王下近卫总管罗德尔,军团长是凯伦公爵,剩余皆是普通骑士成员。
顺带一提,摩恩王国的博卢·布莱恩公爵,却是萨里昂王国的狮骑士团的大司令。翌
若国内生变,他即可从别国借力。故安德鲁时有忌惮布莱恩。妙的是马里廷伯国曾属布莱恩家族的阿尔
公国,布莱恩苦领地分裂久矣,一直想方设法取回马里廷伯国,可如今马里廷却被封给了康诺特,布莱恩公爵岂会甘心?翌
其或将与康诺特发生矛盾,康诺特为保领土纵无奈却也不得不硬抗。如此可知老谋
算的国王也未安好心。
骑士团等级制度:(照抄圣殿骑士团)
“大团长”:骑士团最高权利者,只对信仰领袖负责。大团长终身任职,直至去世。
“大司令”:是大团长的副手,负责内政管理,战时组织
员和物资的调动。
“军团长”:负责一切与战争有关的事物,包括武器、马匹以及其他军事事物。也是大团长的军事顾问。
“监察长”
:负责监督、警戒并防御相应地区,和平时期会作为使者监察内部骑士的房地田产事宜。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骑士和军士”:骑士团的主要战斗
员,俗称牛马。贵族出身的骑士披白色或者绣有家徽的披风。而特招
骑士团的平民,则成为最底层的军士,只能披灰色或者黑色的披风。
摩恩王国近来平静,所以没有设置太多监察长,而康诺特之前在团内的等级是骑士,今后有可能会晋升为监察长。
安德鲁今
已下“驱逐绿皮令”。康诺特还没来得及去到自己的马里廷伯国享受土皇帝待遇,便一边感叹自己的劳碌命一边接受调遣。他叫上山姆等
在城外与各部聚集。
此行,国王不会随军,罗德尔总管身负重责也不会参与,而军团长凯伦公爵位于西境守卫边疆也未至王城。
国王思来想去,后责令老将托林伯爵负责此次行动。于是这支军队的总指挥是托林伯爵,康诺特因为乃是当红新贵,所以得到了副将的职位。
这五千
马,其中有一部分是征召来的农民,专门负责骑士团的后勤,辎重装备搬运,烧火做饭等等杂务。有了充足的时间和后勤队伍,康诺特便带齐装备,穿起了骑士板甲。
随着穿透力强的长弓与十字弩的进步,与东方发展的火药武器,其单体杀伤力颠覆了
们对以往的远程武器的想象力。于是,尽可能抵御强力远程伤害的钢板甲应运而生。
骑士最内层穿的是柔软的棉甲,然后是抵御砍切刺伤害的锁子甲,可是锁子甲并不能防御弩箭和火枪弹药的强力穿透,于是便在锁子甲的外侧增加铁甲片加强防御。随着时代变迁,骑士护甲也在不断发展,肩甲、臂甲、胸甲、胫甲也随之应用,最后这些钢片组合,发展成一套完整的板甲。
康诺特全副武装,身着闪亮的银色板甲,板甲上没有花哨的花纹,只有战痕累累的锈迹。一手持盾,盾上镌刻有阿塔诺家族的“血龙”纹章,一手持骑士长枪,腰间则挂着骑士大剑。胯下的高
骏马血统优良,双眼炯炯有神,四肢肌
发达,披挂上血红色镶嵌银边的马衣更是让它威武不凡,宛如一匹神驹。
城外
攒动,各骑士都有自己的圈子,
和
聚在一起各方旗帜杂
,根本搞不清自己在哪个家族的队伍中。从高处看,他们就像一团混
不堪的蚂蚁。
最大的混
来自于那些雇佣杂兵。
这里有很多地痞无赖,流
汉和雇佣兵、强盗、亡命徒,三三两两或站或坐,十分没有纪律地胡
站队。还有一些年轻贵胄,在
家族里没有继承权,便来这里赚功勋,争取能够升为骑士,或者找一碗体面的饭吃。
康诺特已经是伯爵了,手下肯定很缺
。他是封地伯爵,权力地位仅次于公爵和国王,是可以再分封领地和
衔,招募贵族小弟的。所以就有很多贵族家庭的次子、私生子围在他身边效力,说不定能被血龙伯爵看上,收为家臣也好,当个食客武将也罢,跟着伯爵混,不怕没有出
的机会。
有从小接受骑士训练的年轻
,甘愿去当康诺特的侍从,为他穿衣卸甲,牵马背枪,牧牧不倦地服侍他。康诺特没有矫
的拒绝。因为这是一个侍从到骑士的必经之路,他也是过来
。
在熙攘嘈杂的城外,康诺特都不用表示什么,麾下与那些阿谀奉承之辈便聚集在他身边,自发组成团体,无
敢忽视的一
势力。
他召来一个浑身脏兮兮的流
汉,为其介绍道。
“我带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