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阳光带着最后一丝夏的余威,毫不吝啬地洒在大的梧桐大道上。|最|新|网|址|找|回|-ltxsba)@gmail.com}发布地址Www.④v④v④v.US空气中弥漫着新书的油墨味、泥土的芬芳,还有无数年轻身体蒸腾出的、混杂着汗水与荷尔蒙的青春气息。我叫苏晓晓,拖着一个几乎和我等高的巨大行李箱,站在写着“欢迎新同学”的红色拱门下,心里一半是憧憬,一半是忐忑。
对于一个在北方小城里,被父母和老师圈养了十八年的乖乖来说,大学校园里的一切都新鲜得晃眼。那些穿着清凉吊带和热裤、画着
致妆容的学姐,那些三五成群、勾肩搭背、谈笑风生的学长,都像是在另一个世界里的
。我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恤和牛仔裤,素面朝天,扎着一个最简单的马尾,混在
群里,像一滴水汇
了奔腾的江河,渺小又不安。
就在我对着地图发愁,不知道应该先去哪个报到点时,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我顶响起。
“同学,需要帮忙吗?”
我抬起,阳光有些刺眼,我眯了眯眼,才看清眼前的
。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生,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恤,上面印着学生会的标志。他留着
净利落的短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算不上惊为天
,但组合在一起却格外耐看,尤其是那双眼睛,眼角微微上扬,笑起来的时候,像是盛满了揉碎的星光。
“我……我是新生,来报到的。”我的脸颊有些发烫,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看出来了,”他笑着指了指我身边那个硕大的行李箱,“哪个系的?我带你去。”
“中文系。”
“这么巧,我也是中文系的,大三,我叫陈默。走吧,小学妹,以后我就是你学长了。”他不由分说地从我手里接过了行李箱的拉杆,那只箱子在我手里重如千钧,到了他手里却像是拎着一个玩具。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上还有几道淡淡的、因为打篮球留下的划痕。
我的心,在那一刻,漏跳了一拍。
接下来的报到流程,因为有陈默的带领,变得异常顺利。领表格,缴费,办饭卡,领宿舍钥匙,他都轻车熟路。一路上,不断有跟他打招呼,喊他“默哥”,看得出来,他在学校里
缘很好。而他则会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这是我们系新来的小学妹,苏晓晓,大家以后多照顾。”
每当这时,我都会窘迫地低下,感觉自己像是他捡到的一只小动物,被他贴上了专属的标签。但不可否认,这种“被罩着”的感觉,让初来乍到的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他一直
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我的宿舍在六楼,没有电梯。陈默二话不说,一手拎着那个巨大的行李箱,另一只手还帮我提着脸盆和水壶,一气就爬上了六楼,脸不红气不喘。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宽阔的后背,恤被汗水浸湿了一小块,紧紧地贴在身上,勾勒出结实的肌
线条。我的脸又开始不争气地发烫。
“好了,到了。”他把东西放在602宿舍门,对我笑了笑,“你先收拾,有什么事随时微信找我。我叫陈默,就是沉默的默。”
“我……”我还想说些什么感谢的话,他却已经摆摆手,转身下楼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心里空落落的。拿出手机,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扫了我的微信二维码,好友申请那一栏里,静静地躺着一个叫“hn ”的像,是一片
邃的夜空。
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伴随着一个叫陈默的学长,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军训是辛苦的,但每天晚上回宿舍,能收到陈默发来的微信,成了我最大的慰藉。他会问我累不累,有没有中暑,会提醒我多喝水,涂防晒霜。有时候他会发来一张学校食堂新出的菜品照片,配文是:“等你军训完了,学长带你吃好吃的。”
他的关心是那么的恰到好处,既不显得殷勤,又让如沐春风。我和他聊天的频率越来越高,从学习生活,到兴趣
好,再到彼此的家乡。我知道了他喜欢看东野圭吾,喜欢听陈奕迅,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他也知道了,我喜欢猫,喜欢吃甜食,看恐怖片会害怕。
我们就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无话不谈。但我心里清楚,我对他的感觉,早已经超出了普通朋友的界限。我会在聊天窗里,把他白天的
像放大,仔细看他照片里那双含笑的眼睛。我会在校园里,下意识地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每一次不期而遇,都能让我开心一整天。
军训结束后,是学生会的招新。陈默是学生会外联部的部长,他鼓励我去报名。发布\页地址)wwW.4v4v4v.us^面试那天,他坐在正中间,穿着一件净的白衬衫,神
严肃。
到我的时候,他虽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偏袒,但在我紧张得语无伦次时,他会适时地递给我一瓶水,用眼神鼓励我。地址发<布邮箱LīxSBǎ@GMAIL.cOM
最终,我如愿以偿地进了外联部,成了他手下的一个小部员。
这给了我们更多接触的机会。外联部的工作主要是为学校的活动拉赞助,经常需要往外跑。陈默作为部长,总是会带着我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他会手把手地教我怎么写策划案,怎么跟商家谈判,怎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为了一个晚会的赞助,去跟一个很难缠的商家磨了整整一个下午。对方态度傲慢,百般刁难。我几次都想放弃,是陈默一直在旁边,不卑不亢地跟对方周旋。最后,在我们准备离开时,那个老板大概是被他的诚意打动了,终于松同意了。
从那家公司出来,天已经黑了。秋的晚风很凉,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卫衣,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陈默立刻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了我身上。那件外套上,残留着他身体的温度,还有一
淡淡的、像是阳光和洗衣
混合在一起的清爽味道,将我整个
都包裹了起来。
“冷傻了吧?”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发。
我的心跳得飞快,低着,不敢看他的眼睛。
“走,带你去吃饭,庆祝我们旗开得胜。”他拉起我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往前走。他的手掌宽大而温暖,燥又有力,只是那样轻轻地握着,却让我感觉整个世界的风雨都被他挡在了身后。
那晚,他带我去吃了一家很正宗的汕牛
火锅。热气腾腾的锅里,牛
翻滚,香气四溢。我们要了两瓶啤酒,他教我怎么喝。我以前从没喝过酒,第一
就被那苦涩的味道呛得直咳嗽。
他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慢点喝,没跟你抢。”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聊童年,聊梦想,聊对未来的规划。在酒和美食的催化下,我整个
都放松了下来。我发现,褪去学生会部长的光环,私底下的陈默,其实像个大男孩,他会讲冷笑话,会吐槽专业课的老师,也会因为输掉一场球赛而懊恼。
吃完饭,已经快十点了。从火锅店出来,晚风更凉了。陈默坚持要送我回宿舍。我们并肩走在安静的校园里,昏黄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走到宿舍楼下,我把外套脱下来还给他。他接过外套,却没有马上离开。
“晓晓。”他忽然叫我的名字,声音在夜色中显得格外低沉。
“嗯?”我抬起。
他看着我,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此刻盛满了某种我看不懂的、邃的
绪。他慢慢地向我靠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酒气和那
好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