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老师的道
更不用说了─储存了一个礼拜未曾自慰、等着刑法课要用的
,刚刚足足
了几十秒钟!白浊的
正从老师的
道汩汩往外流出,沾满
了老师的外和地上的软垫。
我心想,如果刚刚真的了那麽多
,那一定是连老师子宫内都满满是我
的分身了。
想到能这样分充分佔有这美,虽然感到有一点抱歉,我的心中还是兴
奋的。
不过有一件事令我惊讶万分,我看见不住地由道往外流的白浊
体中,竟
然还夹带着一缕血丝!难道她还是处?不可能吧,依老师这种上课方式,我想
她应该不可能还保有童贞。
陈老师似乎发现我在盯着那缕血丝瞧,连忙起双腿藏起器官,坐了起身
,只露出毛道:「你不要误会,老师那个刚来,量还不多。」
喔,原来是这样。
我就说嘛,我怎麽可能那麽幸运呢,第一次就搞到处。
「小平,你为什麽不听老师的,不只不停手,还在老师体内、还在老师体内
。」
她虽然语句中带有责难,但是脸上却只有哀凄,彷彿失去了什麽似的。
「我以为老师在耍我啊,因为老师说时间到的时候,明明就还没点。」
我无辜道。
不过从我到
,一定已经超过点几分钟了,这倒是我意料之外的。
「你自己看!」
陈老师指着我身后的挂钟,我一转身便呆住了。
明明我估计从老师开始答应让我体验一下强姦犯的感觉,到现在,我估计不
会超过4分钟,可是我看那挂钟已经走到了点3!我再看了我手錶一下
,发现它竟然还是点不到!我示意要陈老师看我的手錶,她看完后也轻声惊
呼:「啊,怎麽会这样!」
我明白了,原来我的表在今天这段难忘的时间内,已经用尽了电池,只是我
始终不知,还以为老师说点已经到了的时候是想骗我。
这时我心中的惊慌难以言喻,我竟然擦枪走火,真的强姦了我的刑法老师!
看出我内心的惶恐,老师柔声道:「算了,是老师自己要跟你玩的,没想到竟然
错阳差发生这样的事,老师不怪你。」
刚刚才领会过身体的美好,现在又被我刚刚侵犯过的
温柔地安慰着
,我不禁难过了起来。
我以前总是在暗地裡骂她是臭婊子、变态,没想到她竟然不跟我追究今天
所受的伤害。
我感到一绪反差后的伤感,眼泪竟然不由自地掉了下来。
她赶忙站了起身,轻轻搂住我道:「没关係,老师不介意。」
而我也反地抱紧了她,还大胆地轻轻地吻着她的脸,也许从现在起我应
该叫她『湘宜』,而不再是『老师』了。
又过了几分钟,等我绪稍稍平复,她才说:「好了,不要玩了,老师下午
还有课,现在要备课了,你赶快收拾一下吧。」
我用卫生纸擦乾淨自己的生殖器。
虽然老师害羞地挥手示意我不要帮她,我还是细心地帮老师抹去道
附近
的和
,还不住地说「对不起,老师。」。
难得这时候能仔细端详老师害羞的神;平时虐待我上瘾的她,此刻正静静
地让我为她拭去足以证明刚刚我已经完全佔有她的痕迹;我还不安分地用力在她
的蒂上抹了重重一下,还掀起了她小巧可
的两片
小
唇,她彷彿被电流
通过似地全身起了冷颤,脸上也害羞地起了红。
而老师竟然在这时候开道:「小平,对不起,老师刚刚说过失强制
是
几乎不可能的,现在要修正了。」
「刚刚一开始,你虽然知道自己正在着手进行强制,但那只是老师营造
的境,实际上是老师演戏逗你玩的,你也知道你不是在强制
,因为老师其
实是同意的,没有违反老师的意愿,所以不算真的强制。后来老师跟你约定
的时间到了,实际上老师真的已经没有跟你玩的意愿,但你误以为老师只是演戏
,所以就真正做出强制的行为,根据事先的同意可阻却强制
罪中『违反
意愿』的构成要件要素,你在观上是不该当强制罪中的『故意』─明知并
有意使其发生的;不过你可以查看挂钟证明老师是真的不跟你玩了,你却坚
信这不是真的、而看了手錶,误以为事先约定的时间到了就要停手的条件尚未成
就;所以依照刑法第4条对于过失的定义,你刚刚正是一次按其节应注意、
并能注意、却未注意,过失的强制!」
她突然又恢复了学者的身份,一丝不挂认真地为我上着「课辅」。
「不过,你认为老师应该罚你吗?」
我连忙摇。
「这就是之所以过失的强制不处罚啊。」
「过失的或猥亵,顶多发生在峦生兄或姐妹的误认(打击错误),或
者是侣间原本恩
同意
,却在中途有一方改变意不想
,此刻另一方
要注意、并察觉对方的拒绝是真的坚持,还是小俩欲拒还迎的
趣,有时未免
太强所难。所以老师认为,过失的强制
,放在民事上处理、或根本不要进
司法程序才是应有的处理方法。这就是刑法的谦抑
,别想什麽问题都用刑法
解决。」
「好了,没事的话老师要备课了。」
她说完便转身穿上衣裤,而我则在旁欣赏这短短半分钟不到的过程,努力地
想将她的体
刻画在我的脑海裡。
「老师,我想借你这裡小睡一下。」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提出这样不理的要求。
不过她竟然答应了:「那麽你睡吧,你下午2点的课,到时我会叫你。」
基于刚刚的溷战,我体力流失甚多,于是我便躺在巧拼上沉沉睡去,睡梦中
依稀有为我披上外套,还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几下,那一觉我睡得特别香甜。
不过一觉醒来,我悟痛觉自己对
怎麽那麽容易失去戒心!
!天都黑
了,整个法学院已经都没有半个。
我摸黑开了陈湘宜副教授56研究室的灯,牆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字条,画
了一个笑得好甜的小生,根据特徵应该是她自己的漫画自画像。
上面说「哼,为了处罚你今天上了老师,你就旷课一次吧!我有提醒你们那
堂课的老师要记得点名!这就是刑法的谦抑,除非别无手段,否则不需要用到
刑法来法办你强姦老师的行为!」
靠,心机真重!不过即使因此旷课了一次,我心中仍然无法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