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辛来!昔叔向适郑,鬷蔑恶,欲观叔
向,从使之收器者而往,立于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将饮酒,闻之,曰:‘必鬷
明也。’下,执其手以上,曰‘昔贾大夫恶,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
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
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扬,子若无言,吾几失子矣。言不可以已也如是。’遂
如故知。今女有力于王室,吾是以举女。行乎!敬之哉!毋堕乃力!”
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可谓义矣。”又
闻其命贾辛也,以为忠:“《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
举也义,其命也忠,其长有后于晋国乎!”
冬,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
戊谓阎没、女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
皆许诺。退朝,待于庭。馈入,召之。比置,三叹。既食,使坐。魏子曰:“吾
闻诸伯叔,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曰:
“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自咎曰:‘岂
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及馈之毕,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
而已。”献子辞梗阳人。
◇昭公二十九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
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
家子曰:“齐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
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
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
以食之。”乃以帏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公衍、公
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
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
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
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
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
“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
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
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
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
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
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
“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
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
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
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
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ⅰⅰ之《姤》
ⅰⅳ,曰:‘潜龙勿用。’其《同人》ⅰⅵ曰:‘见龙在田。’其《大有》ⅵⅰ
曰:‘飞龙在天。’其《夬》ⅷⅰ曰:‘亢龙有悔。’其《坤》ⅱⅱ曰:‘见群
龙无首,吉。’《坤》之《剥》ⅶⅱ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
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
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
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
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
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
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
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
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
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
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
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昭公三十年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秋八月,葬
晋顷公。冬十有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不先书郓与乾侯,非公,且征过也。
夏六月,晋顷公卒。秋八月,葬。郑游吉吊,且送葬,魏献子使士景伯诘之,
曰:“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今吾子无贰,何故?”对曰:“诸侯所
以归晋君,礼也。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事大在共其时命,字小在恤其
所无。以敝邑居大国之间,共其职贡,与其备御不虞之患,岂忘共命?先王之制:
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晋之丧事,
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大国之惠,
亦庆其加,而不讨其乏,明厎其情,取备而已,以为礼也。灵王之丧,我先君简
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讨,恤所无也。今大夫曰:
‘女盍从旧?’旧有丰有省,不知所从。从其丰,则寡君幼弱,是以不共。从其
省,则吉在此矣。唯大夫图之。”晋人不能诘。
吴子使徐人执掩余,使钟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