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不是我买的,也不是当初她穿来的那件。穿在她身上的,是看起来很高级的雪纺纱白洋装,是件梦幻长至脚踝的长裙,穿在疯子小姐细瘦的身材上十分合适。
我一问,疯子小姐立刻用嫌恶的眼扫射我。
「我才不会拿学姊的脏东西呢!」
你不是已经把人家的眼珠拿在手上带回家里吗?
我想吐槽,但没有,疯子小姐对骯脏的标准是怎么订的,大概永远也别想了解。
「我的衣服脏了,就放把火烧掉,这件是在路上某户人家晾在外面的衣服。」疯子小姐说,丝毫没有愧疚心。
正常的,如果疯子小姐有愧疚心,那就不是疯子小姐了!
不纠结这问题,我倒是对她话中某段產生兴趣。
「放把火?」
「嗯!我把学姊家放火烧了,尸体烧得特别乾净,毕竟是起火点嘛!」
「……」
好吧!我想我该买个精科概论来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