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驴,在堂口将她抬坐上去,和好鞍缰,两腿紧缚在凳上,将木杵尽根顶入。
荷花儿此时已吓得魂出窍,作声不得,原先的雪肤花貌,而今面无人色,就如死了一般,听人摆布。
翁公见她上木驴之上,先命两人执着拖绳在前,傍边两人,左右照应;然后命机营精锐兵卒,并锦衣卫骁校,排齐队伍,在前面开路,随后众狱卒执着破锣破鼓,敲打向前而行。
翁公等这许多人去后,方命人先将王奎抬走,而后是那只木驴,两人牵着出了衙门。
翁公随即会同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余荫等,骑马前进。
刽子手举着大刀,押着二犯,刀林剑树,布匝周密。
此时京师百姓,无论老少妇女,皆拥挤得满街满巷,争先观看。
只见招子上面写得明白,男犯上面书:“奉旨枭首背恩奸仆,斩犯王奎一名”,女犯背后写:“奉旨凌迟弒主淫婢,剐犯萧荷花一口”。
看的人无不快心,无不唾骂,皆言自作之罪,应当自受。
不言众百姓议论纷纭。
却说荷花儿今日用木驴骑着,那根木杵上下鼓动,进出不休,捣得阴中“刮搭刮搭”乱响,实实可惨。
亏得她先在监中接客,早已久惯“俯阴就阳”之式,昨夜又被“赛敖曹”着实大弄了一番,此时阴中还津润腻留,故木杵虽然粗大,鼓动时尚不至十分痛苦。
只是裸裎赤身,任人观览,其实羞耻难忍。
到后来捣得越紧,也顾不得了,只好蹙眉啮齿,忍其疼痛,口里没口子哼成一块。
不一刻,阴中反觉麻痒起来。
眼看将近法场,忽的目瞑气息,色变声颤,一阵昏迷,淫津溢下,竟软瘫热化在木驴之上。
想到自家竟在万众面前,这样的出丑,不由“呜呜”的啼哭起来。
百姓们见着她这番丑态,无不恨荷花儿道:“你这淫恶的贱人,也有今日。
杀得好!真是大快人心!想你与那奸夫交媾时,必然极快活煞了,到了此时,依然落空,受了凌迟的重罪。
还要被这木驴子一阵乱拖,木杵一阵乱顶,此乃是一步还一步,天道无差错。
”皆愤而啐之。
荷花儿浑身是口,也难分说;满腹冤屈,只是流泪。
正是:纵使掬尽西江水,难洗今朝满面羞。
时已近午,刽子手叫起“恶杀都来”,将二犯趋赴西市,俗所云干石桥下四牌楼是也。
时观者如云,群集如山,屋皆人覆,声亦嘈杂殊甚。
就连朱脑瓜听说此事,也领着那伙强盗,前来观刑。
只见宛平、大兴两县正官,已率地方夫据地搭厂,与竖一有丫之木在东牌坊下,旧规杀在西而剐在东也。
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内俱藏贮铁钩与利刃,时出其刀与钩颖,以砂石磨砺之。
翁公至,与余指挥下马至厂内端坐,将王奎、荷花儿停于南牌楼下。
傍人云:“西城察院末到,尚缓片刻”。
少顷,从人丛中舁之而入。
王奎跪在尘埃,荷花儿缚于剐桩之上。
午时三刻,监察御史宣读圣旨,结句声高:“照律应剐三百六十刀处死。
”刀杖刽子,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尽股栗也。
取了招子上来,翁公用硃笔一勾,有爱便宜的,拾去治疟疾,不知可灵与不灵?王奎先斩,荷花儿合眼念佛,不忍视。
炮声响后,人皆跂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亦原无所见。
忽见幡竿上有绳引下,王奎之头,突然而兴,时已斩矣。
翁公验罢,再叫刽子手上来,磕过头,取了小刀子一把。
及剐荷花儿,先以刀磨其身,笑曰:“三十年作刽子,今日方剐得一风流妇。
”荷花儿不胜惊惧,哀语行刑刽子马某道:“奴实是冤死,望开恩垂怜,先以刀刺奴心,奴死后任凭脔分支割。
不然,后必为厉鬼杀尔。
”刽子不听,竟如法脔割,所谓活剐者也。
下刀之始,自两乳尖头起,先揪住左边乳头,一刀旋下来,抛向天,再一刀,割下右边奶头,投于地,此唤做祭天谢地。
荷花儿痛彻心腑,惨呼哀鸣。
围观百姓,齐声喝采。
刽子又道:“你这淫妇,偷情之时,将两乳奉承奸夫。
这般软嫩的小乳,且叫你忍些疼痛则个。
”乃在胸脯左右剐起,如大指甲片。
每十刀一歇,一吆喝。
荷花儿每割一刀,辄念佛号一句;至截其乳,乃大吼一声,始绝。
又次割双臂、双股,然各仅一裂其肤,非断之而坠也。
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
人言犯妇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耳。
刽子手零刀碎割,剐了半日。
荷花儿初悲鸣,后声嘶,眼中泪尽,继之以血。
三百五十六刀剐过,肌肉已尽,而视听尚存,口中犹喃喃的道:“我必取汝!”马某骂道:“骚淫妇,稔奸弑逆,理应万剐!你生性好淫,汉子的却短,你且把这个刀子快活受用一受用。
”遂以刀刺其牝。
荷花儿股夹住,死不可开。
乃支解之,割其牝,传示观者。
可怜那件妙物,连遭孽具、木驴摧残,已是阴门大开,形如两片破瓦。
众人见之,无不咂口道:“俗语说:妇人嘴小,阴户也小。
看她一张樱桃小口,不意下边竟似破瓢。
以定是千人骑、万人肏了。
这淫妇也忒骚,此则一剐不枉矣!”正调笑间,又闻法场炮响。
只见有丫之木,指大之绳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后,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巅。
观者乍睹,不胜駴惧。
终则斩荷花儿之头,将绳引着,悬于丫枝。
脸上泪痕斑斑,鲜血淋淋,何等凄惨。
荷花儿凌迟数足,乃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其状亦惨矣。
此时法场上面,那片声音,犹如人山人海相似,哄闹之声,不绝于耳。
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飞电走,云以刀数报入大内也。
事完,天亦闇惨之极。
京师百姓,争买荷花儿肉以为疮疖药科,好场热闹。
朱国臣与群盗观刑于市,皆窃笑之。
王奎本无亲人,荷花儿父母自将她典与周皇亲,便携银回乡去了,从此再没音讯,二人均无人收葬。
示众之后,便由大兴县领身投漏泽园,宛平县领首贮库,因是逆犯,身首终不得完全也。
翁公见荷花儿刑毕,心中喜欢,乘马回衙。
自以为护正诛邪,不失为民父母之意。
不但万民感戴,皇天亦当佑之。
却不知冥冥之中,已积了阴德。
那两个冤魂,也须放他不过。
正是:天理昭昭末许蒙,谁云屈抑不终通。
却说荷花儿死后三日,刽子马某坐顺成门外面铺,忽大呼云:“荷花儿挞我。